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涅槃经疏私记卷第五

○释四相品第七

如经以四种相者。如下文云。一者自正。二者他。三者能随问答。四者善解因缘义等(云云)。

开示分别者。即如上文。愿佛开微密等也。

义略不彰者。自答上因果。但明长寿修因。能护法人获长寿因果。故云含也。

无解脱者。二乘无无余脱也。

迦叶请开者。谓开常无常也。

是涅槃二用方便者。开于今昔方便。即显真实。故云非常非无常也。

昔三点无常者。是纵横常也。

即是智上意地能缘者。心数也。

而不得说于耶常者。须用无常药治。今始得说也。

二用具足者。无常常也。

河不回曲。犹如直绳。直入西海等也。

共成一道者。谓双游也。

此之四句皆覆正理者。以三覆一。以一覆三。各执不同。故引释论证成。成今四悉之意。初四句即世界意。

四句皆方便门者。从四门入。皆得见理。即是生善也。

智臣能解者。对于不解。即对治也。

又此四句皆是正理者。四门皆得见王。无非三德之理。理即第一义悉也。

两非方便耶者。意斥他人。今此四门皆是方便。为是门故。若能见理。皆是真实也。通是门故。若能见理。四门皆是也。

通是秘密者。约未开故。四句互治。无常治常常治无常等。四句即理。无常亦常亦无常非常无常等皆是法身也。

如此敷演者。于一句中别分诸句。诸句皆是一句。故云说秘也。

今之四句该括凡圣者。始自理即凡夫名字观行。乃至究竟圣人。皆具四句也。

如分涅槃以为四相者。即一而论四也。

通途广演名说者。从首至轴。无非说也。

至无至处名开者。即是不开而开。义之如至也。

常无所宣名说者。即是不说而说。义之如说。故经云若如来常不说法是则多闻。即其义也。

而从多判者。互有是傍。今从多从正。故云以为三密也。

不求无相者。无相之相。名为实相。更何所求也。

尚无涅槃者。一相尚无。

而四相无缺者。无名相中。假名相说。故云无缺也。

开四即俗谛者。俗名差别也。

无我即我者。中道真我也。

例如般若云云者。如前一相即四相等也。

兼明身密者。兼谓兼道通口身意故也。

若别兼者。口兼身也。化他亦尔。既有化他即是自行。今且从正从。多则化他摄。

身意亦尔者。皆具余二故。今且从多耳。

开示分别四也者。开一涅槃不四种相也。

若佛如来者。释迦示同诸佛。故云若佛若如也。

如来者。若以智契于如如能得果为来。此即自正。若乘如实道来成正觉。而迹应众生。即是正他而来也。

见者正智者。五眼一心中见也。

诸因缘者。以智缘于实相之境。由智契故。则说一乘之教。由佛如来能证此理。故云自正也。

如来与佛其义不异者。佛是觉义。如来是境。智能契境。故不异也。

实相非因故非自者。自即法性。他即梨耶。共即和合。

不无因者。即犁耶是法性。即法性是犁耶。故非自他也。

了达实相故为见者。以达实相离四性故。毕竟空寂。见秘密藏也。

举浅况深者。且举比丘见世间火。推成观境。况佛说十二部之深经耶。

生无从生者。四句求火不可得。即是性空。

灭无所至者。即是相空。性相尚无。全心是火。是心心尚无心。求火叵得。即是实相。不从缘生也。

抱火烧身誓不邪见者。以由先推火聚。不从缘生。智契于理。犹如抱火。见此实相。一体三宝不起邪见也。

利刀割舌誓不邪说者。犹智故。故云利刀。境智和合。名不邪说也。

况复诸佛者。以小况大。以浅况深也。

为缘异说者。答前难意。不用例开。三宝但是一体。今为化他不得为一。而明于四也。

令生善根者。令生常等理善也。此四悉释文自对之。诸家无此文意也。

止可含苏者。苏譬阴入法相赞叹也。若软强食。食俱不可。未得与生善对治之益也。

从微之著者。从欢喜乃至入第一义也。

慈是善本者。谓无缘慈。是诸法之根本。故经云谁是一切法之根本。应言慈是也。

婴儿譬初信始生者。藏教初心未得无常等也。

赞叹欢喜者。彼解法相喜。相喜世界也。

更增成病者。增其贪慢等病也。

将无夭寿者。恐夭常寿也。

喜逸妨道者。妨世界道也。

况生善者。无常及常治也。

硬食尚消者。譬得实教之益也。

堪可切磋者。以大乘而调斥之。得对冶益也。

推此经文须作四悉者。此依经消释。不是余文义立之意也。

经云有所顾念者。以慈善力。恐信心不生。

经云多唅儿苏者。唅字(胡绀反)字林从玉作琀。诸书从口作同谷。梁传曰。贝王含谓资人含与也。亦云口中自食名之为含。以口喂口名之为唅也。

四请法多少者。四悉为多。欢喜为少也。

经云增益寿命者。先增无常寿。后增常住慧命也。

旧有四释者。各问事中未说法合深理也。

料简不堪者。昔说于常即是不堪。为说无常。今说于常治昔故也。经云则不供足。世界为少备机未畅故。又经云功德已备者。闻无常教。善根渐熟。亦是方等中见等持身。如来功德魏魏堂堂等也。

此别有意注云云者。即是出世三味凡夫三味及凡圣三味也。乃至法华开前味。涅槃带权三味。显秘密三味也。

经云烦恼为薪者。即凡夫常邪为薪。二乘无常智慧以之为火。成今三德涅槃之食也。

初以三悉即是恶子者。今且取未证秘藏边犹是无常破病。故名为恶。若论五味二酥之中有密入。

第一义者。不名恶也。

此乃小大通共以为四悉者。鹿苑小二。酥小大相对。法华开显。与今经开题同兼之。常被于末代。得以无常为生差故。以常治无常。双非常无常为第一义也。若论皆知常住以取小乘果。判为三悉耳。

知其家者。以五阴为家也。观此是五阴淫身常住。故云有佛也。

佛举无方之问者。方法也。不依法而假设此问。为断肉之端。若依法用财施乃至般若。今即无施为施也。乃至般若示愚常智。以达愚乱即是度也。

于我无损而成大施者。一显施心平等。二显彼德名者。又不损财。故云大也。

又见福随喜者。大论云。如卖买香及傍观者。三人同得闻香也。

见苦者至而名大施者。此乃施命功德家多为大也。

经云声闻天者。问音彼闻我证谓之闻。我声到谓之问也。

经云善知我意者。我听食肉是权教说。大乘实说是肉皆制。汝今令断深会佛心。故上文为断肉端也。

三云眷属回转者。故戒经云。一切众生皆是我父母。生生无不从之等。故不应食也。

四同四大五阴者。又戒经云。一切地水是我先身。一切火风是我本体等也。

精血不净者。一切众生皆同父母精血和合。故云不净也。

乖菩萨化道者。菩萨与一切众生作净土因。以慈为本。若食其肉乖于慈心。

食肉小罪多者。食肉一脔。五百脔偿之故也。

昔国王者。须阐提太子善住王子等也。

及果菜等皆他命分者。是他供身之分也。以将己分而施。故云命分也。

经云云何如来不听食肉者。意难何故先听。今即不听也。

一云佛是大慈者。当来皆有成佛义。故不应食也。

初地是大慈者。若取方便位。初地性地未得大慈义当得也。

须云为我者。即不得食也。

蛇似龙者。龙于人有功。故不得食也。

若随他语者。小乘权说为美也。若自意语大乘顿制。今日粳粮等为美。

饕餮者食财谓之饕。贪食谓之餮。自饿谓不及也。

开三遮十者。初开三种净遮十种不得食也。

虽现食肉者。权示小教为众生故。取其佛意。故云不食也。

与众生隔绝者。如戒经中一切众生见而舍去。即化不得为绝也。

皆是假名因缘之教者。若取通论。世间经书。亦以仁义礼智五常等为因缘也。外道教即取自然不从因缘。佛教以因缘为宗。故云皆是等也。

先须缘起者。衣钵进退也。

次明戒体者。谓得戒也。

后广出相者。谓说事相也。

判生下注云云者。缘起具如止观中。末利夫人。假传王教不杀厨人等也。

戒是大乘常乐等者。戒为根本。由有戒故常乐四德得存。故云深妙也。

木叉名解脱者。名别别解脱。亦名保得解脱等也。

毗尼名灭者。能灭身口上非也。

在口为诵者。优婆离一夏八十度诵出也。

又堕长养者。从微之着。长养罪也。

十善譬顿教者。最初说华严教也。

譬渐教者。开顿出渐。即不起寂场而化鹿苑也。

明开合意者。开顿出渐。会渐归顿等(云云)。

非一非四得说一四者。亦应云而一而四得说四一也。

证明自正者。证是涅槃也。

因他广衍者。问答涅槃也。

法身为别涅槃是总者。四根一相也。

涅槃为别秘藏为总者。涅槃即四故。故云秘藏总也。

或时为总者。涅槃一名也。

或时为别者。约四相故也。

有反质者。如经虚空无所有等。四名不殊既无虚妄。涅槃四相亦是贞实也。

有答。答涅槃一也。

有通者。涅槃通名四相也。

无依无正者。灰身灭智。何论依正也。

今涅槃有所师法者。以三德之体。为所师也。

今涅槃有如来者。法身常住也。

一明灭恶者。即是因。二明灭有者。有即是果。五通灭有者。如经诸有淤泥等。即通灭二十五有生处也。

悉据佛意可寻者。佛意从少之大。所以引昔为难也。

不应名同混令无常者。汝忆想涅槃名同将常。同于无常也。

所离所得与昔为异者。今教所离。离只是得。得常乐等指于三惑。即三德故也。

今涅槃中有妙有者。破二十五有。得二十五三昧之妙有也。

所谓恭敬者。妙有之法。以法为师。能恭敬人。即是于僧一体具足也。

文有二似作三难者。正难烦恼与有。次约于业。莫知所至等文兼含。故名之为似也。

良以业运者。业有所至也。

不能有至者。无当有身果也。

故得有有者。当来生处有身也。

那得妙有者。那得常住法身二十五三昧妙有也。

铁是凡夫者。答意由如热铁赤色已还黑。犹如凡夫烦恼虽灭。后烦恼还生。如铁更赤也。

亦是凡夫无常者。对于初住中道法身。名凡夫无常也。

不同二边者。外道凡夫为有边。二乘凡夫为无边。如来即边而中不同。灭已复生之。无能生中道妙有也。

凡夫灭惑还更得生者。经还约二凡夫也。

物谢于前名生于后者。物如瓶体。破已得名。名为破瓶等。如来涅槃亦复如是。破已得名。不同灰断也。

不同汝问者。坏已更生也。

经不得言圣王命终者。如法华中。实在而言死等也。

经云游诸觉华者。如有树果。即得安乐。如来亦尔。有觉之华。华表于净。安乐表常乐。游戏自在。故表于我。故云四德也。

第二广开身密者。如来示九界身。名之为密。昔未开故。今皆开之。故云出种种身等。只九界不同耳。今令同得大涅槃。故云开也。

他谓一物覆一物开者。覆只是稳。开只是显。如法身隐般若耶。法身显解脱隐等。各隐各显。三密不同也。

只覆于开只开于覆者。名昔论覆。名今论开。更无别故。体云只也。

于凡不解者。不解只是法身覆。故不解也。

余何可解者。意斥法身。就覆般若解脱。亦未能解也。

他明巨细相容者。取下譬来释如须弥入芥等。

圣人之术者。浅近之事也。

而非因缘者。皆不思议。非感而感。非应而应。大事之因缘也。故云空假中等。一心论因缘也。

无量不容一尘者。尘即法界故。故云不容也。

延促过现者。延促约劫。过现约时也。

昏恍尚然者。举浅以况深。世间梦事尚尔。况不思议至极者哉。

经云汝不应言者。贯下三意也。

经云唯愿如来说其因缘者。请说生罗睺之因缘。度烦恼之因缘也。

经云佛告下牒难总非。故云不应也。

经云能建大义者。何者大义。我今生罗睺罗。将因显果。住大涅槃。名为大义也。

一信住二真住者。即初发心。入十信位也。证位为真也。虽非因果。涅槃体也。而能菩萨常观涅槃行道也。而果而因。以正因性。理具因果也。

中论何故云菩萨不能者。破前初师也。

修种种行者。五行十功德也。

直举一须弥入芥者。具释如维摩不思议品。须弥芥子。皆法界故。乃至十方世界无非法界。故一尘具十方分。况不思议解脱之用也。

经云如陶家轮者。举诸世界。如一团泥置于轮上也。

示过六道者。即表为天人之师。故云过也。具足而论。亦过四圣为究竟之师也。

觉未觉故者。自觉烦恼。又能觉他烦恼。此解为胜也。

能生万物者。能众生万善也。

谓言死地者。秋能令万物雕枯。喻烦恼灭也。

又盖由众生感见不同者。进退释之。即生亦有四果之义也。

经云迦叶以因缘下第三总结。菩萨住大涅槃。能示因缘也。

将前意难后义者。牒前佛立难中云。犹如火灭悉无所有等。今云灯灭者。但取灭同。难后示现能生种也。

因以为难者。因佛举灯器。器是无常。何明法身也。

大乘那含不受二边生者。初住那含。住于中道。无二边生也。

○释四相品下

兴皇开身密未尽者。意云四相品未尽故也。

岂非开口密者。如来之言。言即是说。故云口也。

他开佛密者。菩萨因人以为他。我从得道者。通开前四味。皆说般若等也。

见少佛性者。即是初住之位。名为少也。

又四句中各开三业者。他开佛开等四句也。

无开而开如前分别者。涅槃之体不论开覆。为众生故。如前身密中广明种种示现等也。

法华斥小者。广如玄文破三显一会三显一等。斥是废之别名。古释不当判为不了涅槃为了。二俱斥小。如何一了一不显了也。

为缘显密者。华严同听异闻。二乘密闻小教等。鹿苑八万诸天便悟大道也。

此两文者。前开身密及此意密为两文也。斥他不得定判。故云并也。

故是无也者。不许秘藏理也。

经云唯有密语者。语是教也。

譬如幻主者。主谓宰主。是造幻之者也。

缘有开覆者。五昧论之。约昔未见名之为覆。故今开之也。

积金是反者。将反以合顺也。

初心是小富者。初住地位也。

得果大是富者。究竟果也。

义言为负者。如人虽负他财。欲还不取。亦名为负。如来亦尔一切法宝常欲施与众生。众生不受。义之如负也。

经云惧不速成者。即是初无大机。如法华中于三七日中思惟如是事等(云云)。

而无邪法者。皆是世间文字之正法也。

初述赞者。赞而复述。故云善哉等。

常无常是通者。先观无常幻化。利根者便以常解接之也。

常是别者。初心知常。为中道故。次第修行也。

应用四意者。用今四教。分别诸经兼带之意。及显圆常也。

不下种是无密缘者。虽一地所生一雨所润。不同法华三草二木。而得增长也。

此尚不易者。至死不改。以执心重故也。

云佛智流动者。只是无常迁谢之貌也。

佛答三意者。一无积聚。二无积之积。三明积之无无积。

积聚者。虽明积聚。意在无积也。

无积之积者。即是如来法财具足。中道无为也。

积之无积者。即是声闻修空。不畜八不净物等也。

经云若有贪者。即是有为。声闻僧也。若无贪者。即是无为。如来行也。

经云迹难可寻者。即是无为。如来之道。迹易寻者。即是有为声闻僧也。

经云虽去无至者。即是声闻。有所至处者。即是如来也。

常住无积是净者。无二边垢。知足是乐者。二乘未足苦也。

是无集者。无作道集等也。

道之与灭皆常乐等者。因果皆具也。

患累都除者。三惑二死。一切皆除也。

境智相应者。以智契境。称智也。

体用成就者。法身为体。般若解脱为用也。

亦是自他具足者。法身为自。般若解脱为他也。

义理粗周者。法身等三。一一具三。为周也。

其性广博者。非但果地法身广博。六即之性无非博也。以性非广非博。而具广博也。

不待小之大者。约非小非大之大也。

乃是绝待不思议大者。以广博之性。其性自绝。非绝小大。得名为绝也。

寿命无量即是竖譬者。久远之寿。故名为竖也。

贵在正法者。所安中道也。

一人具八者。一一德中。皆具于八也。

正言总能兼别者。涅槃之名。兼于解脱也。

以别释总者。以无疮疣解脱释涅槃也。

那可混滥者。以翻总也。

经云为拔毒箭者。三惑。

令其离苦者。离于二死也。

妙乐者。醍醐也。

良医者。佛也。

得受安乐者。谓证涅槃也。只是互现由自无疮疣。即能治他。他疮疣尽。能令己尽。己若未尽。岂能化他。故经云自疾未能救而能听疾人也。

身心不苦者。法身菩萨。身心不二也。

而无怖畏者。离五畏也。

恒无饥渴者。具足三德之食也。

无人天事者。无世间三苦八苦等事也。

染着之累者。二边所不能累也。

斥昔显今者。斥昔三德横竖不具。显今一德。三德具足也。

经云何等名涅槃者。此问意举总。问答解脱处别也。

佛果有色者。未知何等色也。妙慧显然以慧见理。同眼色非见谓有色也。

是无色色者。应现为色也。

解脱之体者。谓法身也。

为两缘等者。一本非色。二为机宜而说于色。皆须四门三谛空不空等。名不思议也。

亲师云不须分别因之与果者。意云因果一时而得。言由未了。故今斥言不然等也。

演畅者。演谓开演也。

头首数止有八十四五等者。从初名远离。去数文中又解脱者。名为头首。由不合云有四五。只应合云八十四耳。

若大小合数有九十七八者。大即头首。小眷属。文中夫解脱者。是也。文中总有十三眷属。并前头首合云九十七。不合云八也。

极细为言者。此即惑数譬文解脱。合中解脱之名即无定准。今且约圆百是数方。

大师曾于灵石。一夏释此百句解脱者。即是台州黄严县西北。旧云甘露道场有甘露井。昔有罗汉饮此水行道。值孙息作逆。群贼就此。取钟煮肉。有大方石从隔山而下。群贼迸散。因兹改为灵石寺。其石现在也。

先学自饱者。即是章安疏主之言。恨不记述也。

于一一句备于横竖者。一句遍摄诸句为横。诸句一一深入名竖。不二即是广博。即无疮疣。即到解脱处也。一句即且上三之义。义即三德。三德即是真我。真我即是秘藏。一即三故。三即一故。故云三点相即。具足无缺也。

岂可厝言者。疏主深叹不思议解脱之体。言所不洎自力不能。既不书。辄分其文耳。

经云真解脱者名曰远离者。释此解脱。今依大师所释一句为本。十句庄严。以下释上。今初即是远离为本。具约四教。三惑二死。无瘠疣等三义。此之远离。离前三教二死之惑。由远离故名曰不生。由远离故名曰虚无。由远离故名曰无为。由远离故名曰无病。由远离故诸漏疮疣永无。由远离故无有斗诤。由远离故名曰安静。由远离故名曰安隐。由远离故无有等侣。由远故名无忧愁。就无忧愁即无疮疣。就无疮疣即是广博。由广博故到解脱处。处为所依也。一句就尔诸句倒然。展转为头。皆十庄严。乃至百句。宛转相释。故云万法门也。

广上解脱处者。一自到实谛处。二调伏令他得也。

经云譬如门阃者(苦本反)又作捆。礼记云外言不入于捆。郑玄曰。捆门限也。

能伤法身损慧命者。如古人所释。皆未称今文解脱常住之体故损也。

别因断多分者。等觉已前也。

理内涅槃者。即三道是三德。名之为内也。

理内之我者。即是正因佛性之真我也。

后方一体者。名一义异也。

今云不尔者。前后皆一体也。

一以体妙故应三者。即一体而有三妙用也。

二名义料简故应三者。名即是一。义即有三。谓三宝异也。

则非妙非宝者。非体妙故非一。非宝故不得名三。三只一体。故云妙也。

乃是妙宝者。三名体一也。

今为破别说三为一者。破别相三。为今一体。体即三故不乖也。

经云夫涅槃者。舍于身智。明智前三师释。第三师同此文也。

谁受安乐者。迦叶执昔涅槃。身智俱亡。故云谁受。佛以大答。涅槃无受。乃名大乐耳。

以患故吐者。即是内有见思无明之患。无明若吐。不复更受。即得安乐也。

或以虚空喻佛身或不用者。法身之体。同于虚空。不用即非喻。

或以云雷喻佛身者。应身也。或不用者。非喻也。皆取少分。故引雪山等比也。

皆不可定说者。引二喻为显如来说则不定。若定则非实。汝何故难作二种说也。

若言无罪其实得罪者。一体无罪。别体成逆。定不定。准此可知也。

○释四依品第八

若唯凭法者。自依法修也。

兼得于法者。人能弘法故也。

得者人也者。此人得于广大之法故也。亦可依止。自行法也。

又昔人杂伪者。魔作罗汉像也。

今法混大小依人简法者。法虽通小。但取菩萨之人即可依也。

法亦不遍者。二乘之人。但有界内之法故也。舍于生死而求涅槃。故云就彼也。

今明人即秉法不舍等者。菩萨示作声闻四果之形。不舍生死。为众生所依。依今涅槃之法也。

用四悉檀意者。上问答不同即世界。今答得法人。即是生善。真伪不同对治。法遍不遍即第一义意也。

其出佛后者。四依菩萨。要在佛灭后。若作如来之像。恐滥魔说。故不得为佛像也。

人谓四果是真福田者。阿罗汉人。为世应供。故众生多信受也。菩萨形无定准。法不常规。故为四果也。通论悉作。法身菩萨。能示作九界之像。如观音妙音等。三十三身。十九说法。今从别论。四果义便耳。

自有如来为如来者。佛在时如来自为如来。

如来为四依者。或是古佛。辅佛行化。为四依也。

四依为如来者。或本下迹高。本高迹下。皆互弘传也。

合则还是佛为四依者。四依四相其义是同。开合自在。只佛一人。是其可依。同上涅槃。故云还也。

初令依法后令依人者。即是昔教。依法不依人。今教依人复依法也。

地论三十心前是弟子位者。意取十信心为弟子。

三十心是师位者。即初依人也。

从初地乃至皆师位者。初地至等觉即是第四依位。故云皆也。

七住已上是初依师位者。已断四住也。

十二心已前是弟子位者。从十住至第二行。未断烦恼。判为弟子。从第三行去断四住是师位。故云十三也。

道种性终心者。十行出假之后。分别药病是初依师也。

中论十信皆非师位者。意斥前诸师。作师弟释。今取六住。始是初依师位也。

初有烦恼无涅槃者。初依位也。

后无烦恼有涅槃者。第四依也。

俱有烦恼俱有涅槃者。等觉犹有一品。有涅槃者。分证涅槃也。

三十心十地断别惑作三依者者。即是名别义圆故。取三十心十地故也。即至六地为第二。七八去第三十地为第四也。

四十心共作四依者。十信初依。十住第二。行向第三。十地等觉第四也。

余皆例尔者。行向地等。皆判三依也。又约超位。别教初依超至第二行。乃至初地。亦同圆同判三依。故云例尔等也。

弘宣佛法故者。望佛为弟子。望下为师。且据佛论。称为弟子也。

初依唯弟子后依唯师者。且据未断别惑。具烦恼性。称为弟子。后为师耳。

中间亦师亦弟子者。望上为弟子。望下为师也。

此四皆得涅槃法故者。通论至观行。今别论十信位去。故云四也。

若俱得法者。问起。既具烦恼应未得法也。

今明下答也。

得法多种者。始从名字乃至等觉。通判四依。以理同故。故不言之。

初依相似得法者。且约断通惑说。若论具烦恼性。即取观行五品之位也。

于有佛法处不令他缘者。一不令魔邪得便。二不令恶比丘破坏也。

于无佛法处能令兴显者。正细颓刚俗不断。故云建立也。

无两处皆能住持乃至忆念者。以明记为性。使令相续也。

经云安乐人天者。即四果之人。能住天上人间。作大依止也。

今案此句者。安谓案实。能多利益。叹化他也。

其事不起者。无明为事。望理为性。

其性犹存者。无明犹被伏故。不起无明。故云具烦恼性也。

一途别判者。更有通判故也。

亦有未离肉身者。准金光明经。十地菩萨犹有虎狼师子之难故也。又云一生亦有超登十地义。故皆约圆说也。

不还欲界者。阿那含人。已断欲界九品思尽故。不还也。

不还者。约权教文有此义耳。或取已办地也。

若细就圆判注云云者。初依十信。初果。二依十住十行。第二果。三依十回向。同那含。四依即十地。同罗汉也。又云初住至六住第二。七八九住第三。十住者第四也。

不出戒慧二学者。定在其中。三学皆具也。

不出生善破恶者。如经转为他说即生善。教令发露即破恶。此位未得第一义理也。

八大人觉者。大人是佛。以人大故。觉大也。

出遗教者。彼经小乘。名通大小。今此约大也。

非道下注云云者。应云远离是道。愦闹非道。精进是道。懈怠非道等云云。

菩萨非佛者。即是身为四果。能说大乘故云菩萨耳。

已前简后是第二人者。初依第一。第二依当八人地也。

以后简前者。以第四简第三简第二。未得第二第三住处者。第四为第三住处。第三为第二住处也。亦是但得初住。未得二住三住之位也。

缘熟即能八相成道者。菩萨得记。皆须与众生结缘行净土行。如维摩经中布施是菩萨净土。菩萨成佛时。能舍众生。来生其国等云云。

古来三释者。取前旧解为一。河西为一。观师为一等。观师后释。仍云易见。且云不可等耳。

即名第一人者。第二人从初人受名。故云第一人也。所以未得第二。三果也。第三四果也。

依增一集者。此达磨郁多罗造。即是章安正释。依此判位也。

彰此二果并有未得者。初果未得第二。第二果未得第三。故云第二第三住处也。

同是功用者。意云七地已后始入无功用位。初住初地即是功用。此约教道论也。

亦应以初果为一住处者。谓依增一所释。望后未得第二住处。第二未得第三等耳。

经云大乘相续不绝者。分破无明。犹有后位。故云相续也。

指第四卷者。彼有三释那含也。

不为二十五有过患所污者。第三依人。十住之后。至十行初心出假化物。得二十五三昧。故云不污也。

即是周旋者。遍界内外。行化他也。

舍于重担者。二种生死阴身也。

经云断诸烦恼者。断字初约用功。名之为短短音。证得果了。名之为断。

学行穷满者。若望大乘究竟。犹未是满。且约四果为满也。

经云种种色像悉能示现者。即能示现者。即能现十法界身。随应度者。皆为现身。不定慧庄严初地百佛世尊。乃至十地更广也。

至功妙用者。四依破戒。名为至功。能伏魔外。故云妙用。安乐人天。名为利益也。

不依者。正是今未法众生。所依之仪式。由迦叶问故四依出世。故云不也。

况复余耶者。如来所说。尚须分别是善不善。善即应信。不善须降。可作不可作等。亦复如是也。

弟子起无明为夜者。一由正法重故。二由无明重故。其夜大闇。魔得其便也。

六卷云贼狗者。偷即是喻魔也。

其家者。即是大乘为宗也。

五尸系者。即蛇死狗死人等。五处者。两手两脚及头。魔既被系。至于第六天凭天解之。天云此是罗汉所作。我不能解。如人倒地因地而起。汝还向彼求罗汉解之。此之降魔。四依出世。优波鞠多之所能为。从兹已后。魔更不解也。五门观降伏见魔各有对治。故不同不净也。

初明依法自足者。如经亦可得近大涅槃是也。

初然问者。如经非为不尔。如汝所言。未可信受也。

次正答者。我为声闻为肉眼者。以未得中道佛眼故也。

声闻虽天而肉者。见虽粗细。同有障故。故云肉眼不能彻见实相之理也。

虽肉而佛者。能观实相三谛一心。故云遍照也。

四念处如弓者。四念居初。犹未有箭。故以五根喻之。乃是无作道品也。

不怖是教戒者。无作大乘戒等也。

世伎为器伎者。世间种种伎术也。

大呼者呼字(休故反)此能招彼名呼。自发其声。

内乘大乘外凭佛力者。内有观行。外请佛加也。

众魔群盗等者。即是界内四魔。外四魔。乃至赤色天子魔等。是故经云。亿千魔众等也。

此弊恶魔者。弊字(裨列反)患他为弊。性恶为弊也。

见形者。三十二收如鞠多所见等。

丧命失善根者。不生大乘。失常住命也。

中道之法力者。即用实相印。为法力也。

经于诸烦恼者。即烦恼魔。乃至四魔。故云诸也。

是时为用者。谓佛灭后也。

非时无益者。谓如来在世。四依无益也。

无医无药者。无医喻无佛。无药喻无法也。

时通正像末者。正法五百年。像法一千。末法一万等也。

缘有浓淡者。浓者见长。淡者见短也。

持法四十年与佛不异者。迦叶阿难。各得二十年。传持佛法。故云四十耳。

其年六十者。意云如来三十成道。八十入灭。住世五十年。人年十岁见佛出世。故云六十年。以始终见佛即能融会也。

于佛灭后四十年秉教者。取见佛岁之人也。

而不道百三十岁者。者释伏难。恐人难之。定其百岁也。

迦叶是佛长子者。最高故以法付嘱故也。

佛觉三昧者。阿难所未闻法。请佛加也。

粳粮譬常者。人常食故。甘蔗譬乐者其味甜故。石蜜譬我者软硬自在故。醍醐譬净者清净不染故也。

惧其有尽者。不修大教也。

虽有大教者。如经甘蔗石蜜等贪惜不食也。

有所得故者。得真谛理望大不尽也。

今明大行训之者。行即乘也。车是乘之别名。行大乘行。故云车载。不同他解也。

增长我心者。生我慢心故也。

世智辨聪外道业者。八难之数。佛法外人。名为外道也。

分擘玄毫者。如今宗所释。或于一句演出无量义如擘。或释无量句以为一义如分。如毫。毫者吐丝为忽。十忽为一丝。十丝为一毫。物之极四。

卷舒宇宙者卷之摄在一尘。舒之弥遍法界。一句染神。力劫不朽。故云不易可闻等也。

非轻[怡-台+藂]字(且作[怡-台+藂]音未详待捡)。

正戒正教乃至俱兴者。疏中与经文。有少回互。经正教在前。正戒在后。恶法在前。恶人在后。疏中前列后释。还依经次第也。

更深细为难者。后增渐少。至于八恒但增二分也。

两两配四依者。今不取此释也。

何关佛法者。意斥。如经具足解释佛之正法等也。

上说九恒者。八恒并熙连也。

上文恒河入东海四河中大者。其河长八百里。阔四十里。极狭十里。于中取方圆一肘。得八石沙。其沙如面。故以恒河为数也。

一切众生师父者。广如上文。失主亲师等。故云天人悲苦也。

互举一边者。自行生善。必能灭恶。令他灭恶。必能生善也。

经云如木头幡者。袈裟任自毁坏。如木头破幡无用也。

如纯陀中意者。彼云虽未具戒。已堕僧数。即与文殊师利法王子等。依彼文是其真位也。

三障竖论者。断烦恼当约果故也。

绮互说耳者。三报约现在后。亦是竖且取现谤论之。三障转时。现报亦是横也。

非弟子者。作恶之人。

九恒因厚者。即是四依菩萨。于无量佛所。发菩提心。故须供养也。

今文但明护法等者。意不用河西发心持戒等。护法即是持于理戒。故云即兼众事者。事戒威仪。进止等也。

以重况轻者。身命尚舍。况事戒耶。

经云若老若少者。迦叶后难。从此句生。

初三定者。有知法人老应礼少。持持应礼破。道应礼俗。如经故先定之。然后起问也。

二旨相违者。以昔达今故。引三难也。

或言三结者。第三结三难也。

我为菩萨说如是偈者。有知法者等也。

三三之疑皆遣者。三难三结为大不为小。故云三三也。

答此一条者余二例遣者。一条但云持礼于破老礼少。道礼俗。例之故也。

救浊者。四依出世也。

和浊者。先同后异也。

浊不浊者。正是五清也。

未得机便者。或说未当时。伴未如法等也。

如此破戒若少若在家者。即是知法之人。为护正法皆礼拜供养等也。

既释持毁者。先同毁后时持。

如崩亡者。佛涅槃也。

储君者。即是东宫。亦云副二也。

破戒统位者。即是为众。作羯磨主也。

故投他国者。谓向清净众也。

七世素贵者。外国堪为灌顶师者。皆七世白净无染垢堪国师也。

如此间授玺者。如此国法授于玉印。令知国事。夫传国法要须三事。谓金箱玉印檀书。檀书即是贵书也。若无此三不名正统也。

乌回者。十诵文。西音此云僧正。纲统之主也。犍利吒西音此云僧都。非谓一寺都维那。亦是统领主也。

童子因位者。四依出世皆是因人也。

无令入大者。如鹿苑中以有此意。方等般若犹未彰灼。名为微密等也。

隐在破戒之下者。破戒阴身之内也。

任汝开化者。能示众生佛性。即是开化也。

经云先王所有等者。即是释迦在世常住之教也。

经云即持归家者。先明流转生死。今示佛性。归大乘家亦是能观五阴。即是涅槃。名五阴为家也。

更与余药者者。即是无常。咸苦对治之药也。

推寻事理者。事即无常事戒。理即常住秘藏也。

佛海死尸者。事理皆无分也。

下根悟也者。如经无所觉知。譬极重无明悟时。还应从地而起也。

分别决定者。若约小乘持之与犯。皆名决定。初篇无忏悔处。大乘实相不决定说。但使回心。一体三宝。无生忏悔。广如下文阇王中说唯大说。只有受法无舍法也。

经云闻其所作者。即是清净之众。实行之人叹也。

不失婆罗门法者。如上文为护法。故不名破戒。不失净行之法也。

什物者。什谓杂也。亦云会数之名也。八不净等。非是篇什与之也。

体戒俱失者。体即戒体。体下戒者。防护身口。名之为戒也。

四依示同破戒者。住地菩萨示迹和光。大乘无心本非破也。

四句如别记者。如净名疏菩萨。四句七门解释也。

经云而自渗浴者。亦是忏罪之意也。

凡愚执事者。知事者执破戒。为清净等也。

梁武此文为定者。依此经文也。

昔依四法今依四人者。迦叶举昔以难今。昔既不依。今何得依故有难生也。

或言于昔虽了望今未了者。此释稍通也。

以法常故故法可依者。谓此要对辨大乘常住法也。

悟若生著者。昔教多执未诠于体。故不令依也。

了语下义者。三德之义体无著也。

识着智解者。识能分别故。故多生着智能诠理。故以可依也。

经云如是四法应当证知者。请答其人。令会其法也。

非四种人者。结难只合依法不依人也。

依法即是依人者。今是有法之人。有人必有于法。以人法不二故也。

不依无法之人者。昔人不知常住之法故。故云无法也。

人法不异者。人即如来法是涅槃。故云不异也。

结还依智者。智知于法故也。

经云法性者即是如来者。法性通因果。如来唯是果。果即涅槃。故云常住不变也。

昔人既破昔法亦除者。但举如涅槃即是人法俱破也。

若了悟者不须除法者。今约开显法即秘藏也。

举下况上者。即是五品外凡熙连二恒之人。况于四依犹如如来也。

不为利养所转者。观行之人事理不二。涉事不能坏也。

经云是名定义者。恐人不信。故以结成。今是常住。昔是无常。不应依止。双结为定也。

又不得是三宝者。今经一体三宝也。如经如来法僧等常也。

生凡夫之过者。如经。经理白衣为其执役等。不生一毫之善。长他烦恼爱染之事。故云过也。

大乘两缘者。如经如来深密藏处。及出大智海等。初约声闻生疑。次约婴儿无知。是则菩萨能了也。

经未得果实者。谓未得常住果实也。又云秋收冬藏等名为果实也。

经云故以方便说大乘法者。谓同体之方便。不同体外方便故也。

又明依义即是依法者。释兼明依法之意也。

第一偏明依义者。具明三德。即是一体三宝。光明即般若。不羸劣法身。质直义者。谓是解脱也。

经云而亦可见者。以大涅槃修因至果为见也。

经众僧即常不畜八不净物者。课乘戒俱急也。

经以微妙语说无常者。谓不应说也。

则无常住一体之僧者。境智和合名之为僧。能分别故。名不和合也(二本举)。

二缘得畜者。即依律文饥馑世有净施时。若约今文更加建立。即具三缘也。

○释耶正品第九 六卷云分别耶正品 二末

耶魔多种者。乃至别教地前缘修之人。犹未免魔持世菩萨不免魔谋等(云云)。

耶恶者。耶中加恶恶之极故。故云耶恶也。

阐提谤法等者。阐提是因四趣是果。故云果也。

二十五有因果者。烦恼业是因。阴天等果也。

往昔苦行等者。示现受身苦行等。事实非耶。摄望小得名也。

弃舍二边者。别教但中望于圆。中亦同邪摄。故云三昧魔等也。

清升者。修于五戒十善得生人天。为魔眷属也。

邪渐所到之处者。历别修行处。即但中第一义意也。

两法两人者。谓魔经律为两法。持魔经律是为两人也。

四依有广大之德者。如来灭后能持正法建立大乘。住秘密藏。即是德也。

邪正有分别之能者。令邪归正。为末代之规矩也。

多明形乱者。魔作罗汉如来形像等。非不说法从多为名耳。

多明声乱是魔经律等。此亦有形意。亦二文互举也。

如百论迦毗罗者。外道之根本。自谓为佛者。即是佛宝。所说即法宝。弟子即僧宝。引证耶三宝也。

圣人有无漏威仪者。答意云魔但效其身。不知于心也。

不生生是佛说者。本宝不生而示现生也。

裸𨈚者。谓身柔不正。即是耶也。

𨈚(毗音)。

三十二相并业者。业因相果也。

以痴意乱德刀割香涂其心等者。名之为痴。取于中庸乱佛真常四德也。

持戒是缘因注云云者。亦应云以缘资了以了资正。至果之时。三因具足也。

大赤则遮者。五大正色也。

○释四谛品第十

心喜说真谛者。谓四真谛也。又真谓真实说一实谛也。

止在界内者。谓佛说道灭。治界内苦集也。

何足为喜者。意斥他释。虽量与无量大小相对两缘。仍别方等中意佛犹未畅。何喜之有那也。

那言三是有为一是无为者。苦集有为有漏。道谛有为无漏。灭谛无为无漏。故云三谛有为。灭谛无为也。

不无三相者。不无变易三相所迁也。又云只苦集道为三也。

无为不成者。为三相所迁故。故云不成也。

无作亦坏者。同是无为有三相故。

别为一缘者。谓为别教机缘也。

义不相会者。今明一实四谛常住秘藏开。前三种四谛同归大乘无作故。佛心喜也。

苦是逼迫相注云云者。具足应云。集无和合相。道是不二相。灭无有为相等也。

至第四时约理者。古人将般若为第二。方等为第三。法华第四。不知涅槃。法华味同醍醐故也。

入观之时亡名绝相者。古释用三十七品。观道谛时皆证灭理。故云无此四事。事只是谛。四谛为入观之方便耳。

但缘一灭者。引之为证。如见道十六心。后一刹那时。唯缘灭理用忍智为方便也。

圣行具明四种四谛者。彼文约次第修行。兼于地前别教故也。

佛性实相者。佛性约性德。实相约修德。修性不二。故云遍一切也。

能于四事明了实相者。观此苦集等。无非实相。无非三德。故云谛也。

微密法身者。烦恼即菩提名道谛。生死即涅槃名灭谛。涅槃即生死名苦谛。菩提即烦恼名为集谛。名之为谛也。

倒而非谛者。如下文四倒释也。

名苦圣谛者。能观此苦即是法身故也。

于不净中者。于诸菩提之中即是般若。故云真智也。

于断灭中识如来藏者。能断三惑三死名之为灭。生死即涅槃也。

名道圣谛者。道名能通通前二死结业。即是解脱烦恼即菩提也。

元为说此者。时开显意覆相。今开昔三藏。唯覆二苏带覆论开法华明开与今。同说一实谛也。

涂乳获洗者。昔涂今洗获得真常也。

不次第之殊者。灭谛居中也。

苦有三种者。一约凡夫是苦。二约二乘非实。三约菩萨是实也惑于本际以不知故者。六道不知二乘及偏等。亦不能知也。

经云一经于耳即生天上者。且约华报后解脱时。即是报果证得法身也。

经云无所利益者。证法身时。百佛世界教化众生。自他俱益。故云多也。

经云以是因缘者。即是断灭正法之因缘。由畜八不净物故。故不知法性之因缘也。

经云是我弟子者。亦应云。若不修习非我弟子也。

○释四倒品第十一

倒者惑也者。为不解谛故。故起常无常等之惑也。

日月回转者。引上哀叹品文。三修比丘执无常之相。倒斥其无常为说真常回过还之。是汝无时之醉。实非回转。故云况显惑义况是喻之别名也。

罗笼自绕者。执见之人。如笼贮鸟不能得出。如蚕自传。二乘如笼作无常解。凡夫着我如蚕自烂。

而致毁伤者。常等倒皆损常住法身慧命也。

伪艺无实者。谓外道耶常梦呓无实。如下文广释也。

众多者下注云云者。但是不正皆名为倒。故云众多也。

但涅槃佛性者。涅槃举果佛性举因众生身中具此因果而多迷。故得此倒名理非倒谛等也。

从解惑因缘者。二乘为解。凡夫为惑。此之解惑。感佛而执而成倒也。

执字亡旨者。凡夫执字如虫食木偶得成字。二乘亡旨不知方偶取瓦砾故也。

传付后佛者。即是当来弥勒出世。故云通。亘前后。亦前文众多之意。倒通三世故也。

离倒无谛者。病是倒药是谛。达此药病无非秘藏。故云无也。

缘宜别者。惑宜说于谛宜说于倒。故云四倒也。

欲对四谛便相成故者。若不解四谛即成四倒。若解四倒即解于谛。故云相成也。

近论三品相成者。由有耶正故明四谛。由四谛故立四倒。名若解耶无倒解正无谛。为此相成也。

四谛别明正解者。即如来自说心喜说真谛等。名之为别也。

如偏识人入者。若只解于谛如识人非入。若不解倒如将人字为入字。非但不谛入字。亦不识人字也。

单知杌人者。若解谛倒只识杌人不知人处无杌。杌处无人。即是邪正具足。若单明谛倒不名正善等。亦名偏解。如人大才身聋顽单讥于顽不取其才。即是偏取也。若其全取即成具足。由如如来正善具成就。即能作善业等也。

作善业者。如来性品中说能见性也。

双解耶正倒谛者。如人识人识入解杌解人。故云俱通也。若俱迷人杌亦成于倒也。

次第相成者。由耶正故说于四谛。为不解谛者。说其四倒。若解谛倒。明为善业见如来性。四品相成意于此也。

非苦为苦者。非苦即涅槃。苦者声闻通于凡夫。有苦而无谛也。

谓佛行苦者。以念念无常为行苦也。以苦细故由如一睫毛致之于掌上等(云云)。

经云无有一法是不净者者。妄计为净也。

通取一切倒心等者。自鹿苑来涅槃之前。未见佛性常住之人。皆名邪也(云云)。

涅槃经疏私记卷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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