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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àn]

[xiàn]

部首:部首笔画: 4画总笔画: 16画

康熙字典笔画: ( 憲:16;宪:9; )

  • 五笔编码:PGLN
  • 仓颉编码:JQMP
  • 四角号码:30336
  • UniCode:U+61B2
  • 规范汉字编码:
  • 基本解释


    xiàn
    见“宪”。

    笔画数:16;
    部首:心;
    笔顺编号:4451112252214544


  • 民俗参考

    汉字五行:水 吉凶寓意:吉 是否为常用字:否
    姓名学:非姓氏

  • 索引参考

    [ 古文字诂林 ]:08册,第85部,心部,19
    [ 故训彙纂 ]:826|0904.2
    [ 说文解字 ]:编号6686,第10卷下,心部第19字
    [ 康熙字典 ]:页404第11
    [ 汉语字典 ]:卷4页2351第09
    [   辞 海   ]:卷5页4460第2

  • 详细解释

    暂无汉字(憲)的详细解释
  • 字形结构

    [ 首尾分解查字 ]:宀心(gaixin)
    [ 笔顺编号 ]:4451112252214544
    [ 笔顺读写 ]:捺捺折横横横竖竖折竖竖横捺折捺捺

  • 汉语字典解释

    [①][xiàn]

    [《廣韻》許建切,去願,曉。]

    “宪1”的繁体字。

    (1)法令;法度。

    (2)典范,榜样。

    (3)历法。

    (4)指推步,推算历数。

    (5)宪法的省称。

    (6)公布;揭示。

    (7)效法。

    (8)思虑。

    (9)方法。

    (10)弹劾。

    (11)指司刑狱的中央、地方机构或官员。如唐代称刑部为宪部,宋代的提点刑狱司及提刑别称宪。

    (12)旧指朝廷委驻各行省的高级官吏。如清代称巡抚、藩司、臬司为三大宪。引申为对上司的尊称。

    (13)喜乐貌。参见“憲憲”。

    (14)通“軒”。高起,抬起。

    (15)姓。汉有宪义渠。见《急就篇》卷二。

    [②][xiǎn]

    [《集韻》呼典切,上銑,曉。]

    通“顯1”。

    (1)明显。参见“憲2憲”。

    (2)犹皇。旧时对先人的美称。参见“憲2考”。

  • 康熙字典解释

    【卯集上】【心字部】 憲; 康熙笔画:16; 页码:页404第11(点击查看原图)
    【唐韻】【集韻】【韻會】
  • 音韵参考

    [ 上古音 ]:元部晓母,xian
    [ 广 韵 ]:許建切,去25願,xiàn,山開三去元曉
    [ 平水韵 ]:去声十四愿
    [ 唐 音 ]:*xiæ̀n
    [ 国 语 ]:xiàn
    [ 粤 语 ]:hin3
    [ 闽南语 ]:hian3

  • 说文解字详解
    【卷十】【心部】 编号:6686
      憲,[許建切 ],敏也。从心从目,害省聲。


  • 字源演变
    金文小篆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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