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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àn]

[xiàn]

部首:部首笔画: 3画总笔画: 9画

康熙字典笔画: ( 宪:9;憲:16; )

  • 五笔编码:PTFQ
  • 仓颉编码:JHGU
  • 四角号码:30212
  • UniCode:U+5BAA
  • 规范汉字编码:1699
  • 基本解释


    (憲)
    xiàn
    法令:宪章。宪令。宪兵。
    指“宪法”:违宪。立宪。制宪。

    笔画数:9;
    部首:宀;
    笔顺编号:445312135


  • 民俗参考

    汉字五行:水 吉凶寓意:吉 是否为常用字:否
    姓名学:姓,多用男性

  • 索引参考

    [ 故训彙纂 ]:826|0904.2
    [ 康熙字典 ]:页285第10
    [ 汉语字典 ]:卷2页0927第03

  • 详细解释



    xiàn
    【形】
    (会意。从心,从目,害省声。心、目并用。本义:敏捷)
    同本义〖nimble〗
    宪,敏也。——《说文》
    博闻多能曰宪。——《周书·谥法》
    喜乐的样子〖pleased〗
    天之方难,无然宪宪。——《诗·大雅》
    又如:宪宪(欣欣。喜悦的样子)



    xiàn
    【名】
    法令〖decree〗
    布宪于国。——《管子·立政》
    宪,法也。——《尔雅》
    慎乃宪。——《书·益稷》
    万邦为宪。——《诗·小雅·六月》
    此君之宪令。——《左传·襄公二十八年》
    发虑宪。——《礼记·学记》
    又如:宪票(拘提人犯或处理公务的指令);宪范(法式,典范)
    宪法的略称〖constitution〗。如:立宪;护宪;制宪
    宪司的省称〖anancientofficialposition〗。宋代官名,即诸路提点刑狱公事,相当于后世的按察司之职
    方法〖method〗
    犹迹求履之宪也。——《管子》
    旧时属吏对上司的尊称〖superior〗
    且等本县见过学宪,再作道理。——《官场现形记》
    又如:宪台(对上官的尊称);宪训煌煌(对官员训词的恭维);宪官(泛指官员)



    xiàn
    【动】
    公布〖promulgate〗
    宪谓幡书以明之。——《周礼·朝士》。杜注
    令群吏宪禁令。——《周礼·小司徒》。注:“表县之。”
    效法〖followtheexample〗
    宪禁于玉宫。——《周礼·天官》
    宪女史之典戒。——《寡妇赋》
    又如:宪写(仿效;模仿)
    制裁〖sanction〗
    被宪者多结怨。——《南齐书》
    又如:宪墨(绳之以法)

    宪兵
    xiànbīng
    〖militarypolice〗一支军队或某一级军事指挥机构内的组成部分,它在士兵和那些隶属于该部队的人员中间行使警察的职权,逮捕逃兵以及看管犯人
    宪法
    xiànfǎ
    〖constitution〗根本大法。特指国家、社会的根本法规和原则的系统或总体,它决定了政府的权力和职责,并保证给予人民一定的权利和规定了人民应尽的义务
    宪令
    xiànlìng
    〖decree〗法令
    宪章
    xiànzhāng
    〖charter〗典章制度
    宪政
    xiànzhèng
    〖constitutionalgovernment〗指立宪政治
  • 字形结构

    [ 首尾分解查字 ]:宀先(gaixian)  [ 汉字部件构造 ]:宀先
    [ 笔顺编号 ]:445312135
    [ 笔顺读写 ]:捺捺折撇横竖横撇折

  • 汉语字典解释

    [①][xiàn]

    [《廣韻》許建切,去願,曉。]

    “宪1”的繁体字。

    (1)法令;法度。

    (2)典范,榜样。

    (3)历法。

    (4)指推步,推算历数。

    (5)宪法的省称。

    (6)公布;揭示。

    (7)效法。

    (8)思虑。

    (9)方法。

    (10)弹劾。

    (11)指司刑狱的中央、地方机构或官员。如唐代称刑部为宪部,宋代的提点刑狱司及提刑别称宪。

    (12)旧指朝廷委驻各行省的高级官吏。如清代称巡抚、藩司、臬司为三大宪。引申为对上司的尊称。

    (13)喜乐貌。参见“憲憲”。

    (14)通“軒”。高起,抬起。

    (15)姓。汉有宪义渠。见《急就篇》卷二。

    [②][xiǎn]

    [《集韻》呼典切,上銑,曉。]

    通“顯1”。

    (1)明显。参见“憲2憲”。

    (2)犹皇。旧时对先人的美称。参见“憲2考”。

  • 康熙字典解释

    【備考】【寅集】【宀字部】 宪; 康熙笔画:9; 页码:页285第10(点击查看原图)
    【搜眞玉鏡】香重切。又莫報切。又呼困切。
    (憲)【唐韻】【集韻】【韻會】
  • 音韵参考

    [ 上古音 ]:元部晓母,xian
    [ 平水韵 ]:去声十四愿
    [ 国 语 ]:xiàn
    [ 粤 语 ]:hin3
    [ 闽南语 ]:hian3

  • 说文解字详解
    【卷十】【心部】 编号:6686
      憲,[許建切 ],敏也。从心从目,害省聲。


  • 字源演变
    小篆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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