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汉语古籍 传承国粹精华

秦献记译文

秦代有博士七十人,是掌握古今历史和文献典籍的,其中以《史记》上记载的叔孙通、伏生为最有名。博士仆射周青臣,凭着当而奉承秦始皇而得到重用。淳于越就和他发生的冲突。争端一开,引起秦始皇杰书。此外,《说苑》里记载鲍白令之指责秦始皇干的是桀纣的一套,却要象五帝那样让位于贤者。他的倔强可和淳于越相比。据《汉书?艺文志》记载,儒家有《羊子》四篇,共一百章;名家有四篇,那就是《黄公》。黄公名疵,还作过秦歌诗。这两个人都是秦代的博士。西汉的京房说:“赵高掌权的时候,有一个叫正先的因为指责赵高而被处死。”(孟康注:“姓正名先,是秦代的博士。”)总计,在古代传纪中约略考出八人,对于七十个博士来说,不过九分之一而已。周青臣是小材,不值一提。其余七个人,不是能够直言不屈,就是能够写作华丽文章,名声流传后世。至于没有做官和在地方上做官的人里面,朝廷的名册上没有名字,却有文彩灿然的论著的:三咱郡有成公生,他和黄疵是同时代的人,在李斯的儿子李由任郡守的时候,他四处游说不作官,著有《成公生》五篇,列在名家学派;纵横家有《零陵令信》一篇,是非难丞相李斯的。秦王朝虽然控制

论,烧了《诗》、《书》,然而从朝廷内外的官吏到出入公卿这门的布衣平民,都对犯禁无所畏惧,这其中难道是没有道理的吗?

有人说:秦王朝焚毁私藏在民间的《诗》、《书》和百家语,只有博士可以照旧收藏。这是为了要把统治人民的方法掌握在自己手里,以便愚弄老百姓。因此,叔孙通才能够凭仗着博学能文被征召,在博士的行列中听候诏令。陈胜起义时,诸生三十余人能引证《公羊》传里的话,说“臣下不得有叛逆的意图”来回答秦二世的询问。(郑樵、马端临有这种说法,其实是从《论衡?正说篇》来的,其中说:“从事聆听史官把”五经“全部烧掉,有敢私藏《诗》、《书》和百家语的,要治罪,只有博士们可以收藏。”近人都相信这一说法。)又有人说:秦代只烧“六经”,不烧诸子著作。诸子的著作,文章都在,能够看到,(汉代赵岐说)孟子的党徒虽然完了,他们的著作却并未消灭干净。

李斯因为淳于越的议论是用错误的政治主张蛊惑君主,所以建议把他们的那些书一起烧掉,以杜绝那种思想来源。淳于越本来就是个博士。商鞅把《诗》、《书》、礼、乐等看成是“六虱”,要把它们统通铲除。那些用法家来辅佐秦国的人都遵循商鞅的办法。可见,秦并不是“六经”当作好书,即便是好书也不想让博士专有。(《史记?秦始皇本纪》所说的“不是博士所掌管的,天下敢有收藏《诗》、《书》和百家语一类书……”。自从王充把这句话误解以来,就说是博士才独有这些书。郑樵、马端临等人沿袭了这种说法,就成为今天的争端。)所以,前一种说法—即《诗》、《书》、百家语为博士所收藏,是错误的。

李斯认为,战国时诸侯相互争夺,厚礼招纳游学之士是祸乱的根源。那些善于诡辩、混淆是非、不能纳入法度轨道的,就是六国诸子那一伙。不把《诗》《书》之类儒家经典烧掉,就不足以尊崇秦始皇。诸子的学说,分流多到有九个派别,他们四处游说又互相剽袭,都说自己一派的学说最好,彼此之间的攻击比对“六艺”的攻击还厉害。“现在若不把这些诸子著作烧掉,难道让它们继续闹下去吗?”“诸子”和“百家语”,名和实都是一样的。如果说“不烧诸子著作”,那么李斯建议中所说的“百家语”,又是指什么呢?诸子著作的所以完整保存下来,因为这些书大多数是抽象的议论,不记载具体的史实,加上它们的语言明白易懂,口耳相传的人多。人秦始皇执政的第三十四年烧书,到陈胜起义,前后不过五年,记忆犹新,所以能够完整地记录在帛书上。看看其它的书,诸侯各国的史书以及《礼》《乐》等儒家著作,大多数是记载史实和一些制度、仪式,不便于记诵,其中《尚书》更是难读,因此往往残缺不全。《诗经》,因为押韵,便于诵读记忆,就没有消灭,这就是证明。所以,后一种说法——即不烧诸子著作,也是错误的。

我认为写明在法令上的,除《秦纪》、《史篇》、(秦代八种书体中有大篆,——《史篇》是用大篆写成的,所以不烧《史篇》)以及医药、占卜、种树方面的书以外,宫廷和民间藏的书没有不烧的,典籍著作也没有不禁的。不过,华丽的辞章和机智的论说,使人读了入迷,这是上上下下所共同爱好,尽管在法律上明文禁止,也是限制不了的。

烧书本是秦国的旧制度,并不是从李斯才开始,只是到了李斯才把这个制度推行到被秦所兼并的国家罢了。韩非说:“商鞅烧《诗》、《书》,公布法令。堵塞权豪们的徇私舞弊,以成全国家的大事;禁止人们出外谋求官职,表扬努力耕作和勇敢作战的人。”这就是证明。商鞅被杀害之后,他制定的法令条文还在,遗留下来的法度和规矩也没有被废除。然而张仪、范睢、蔡泽一班人,络绎不绝,进入函谷关,不断地来进行游说,也曾屡次征引“六艺”上的故事。到了吕不韦,写了书挂在城门上,秦国的法令也没有能够绝它。在李斯之后,汉代初年,秦国制定的“挟书律”还没有宣布取消,可是娄敬作为一个戍卒,拉着小车去见汉高祖刘邦,也曾引证《尚书?泰誓》作为依据。可见,汉代的法令也没有能够禁绝它。

汉高祖是一个往儒生帽子里撒尿的人,而秦国的历代君主,也不能象李斯那样懂得“六艺”的宗旨。然而烧书的法令只是在官府放着,作为一纸空文,始终不去查考,以求贯彻执行。如今秦始皇不是平民出身,李斯又跟荀子学习过,爱好文化超过了历代君主,因此,鲍白令之对秦始皇的直谏,零陵令信对李斯的非难,成公生的游说,都没有被查办惩处,这也是很自然的事。更何况无足轻重的羊子、黄公之流呢?因为李斯灵活地运用了法令,才使秦国的民间知识分子能够从容自在地从事论著,这可以说是李斯给他们创造了条件。

至于在咸阳坑杀了四百六十人,那只是因为卢生缘故。秦始皇痛恨他散布流言蜚语,命令儒生们互相揭发。这也和东汉时党锢之狱一样,只是一时之计,并非秦始皇的法令就是要杀戮儒生。上面所提到的几个人,的确不是触犯了禁令而侥幸得免的。

章炳麟 著

上一章 > 目录 < 下一章
秦献记相关文章:
版权所有©学霸图书馆   网站地图 滇ICP备2023006467号-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