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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唯识上

唐窥基大师在他做的印度佛家《唯识论》底序里面,解释“唯识”二字的意义云:“唯字,是驳斥的词,对执外境实有的见解而加以驳斥,因为如世间所执为那样有的意义,是不合真理的。识字,是简别的词,对彼执心是空的见解而加以简别,即是表示与一般否认心是有的这种人底见解根本不同。因为把心看作是空无的,这便是沉溺于一切都空的见解,佛家呵责为空见,这更是不合真理的。所以说唯识者,盖谓世间所计心外之境,确实是空无,但心则不可谓之空无。”窥基在这篇序文里面如此说。我们看来,还要稍加修正。世间执为有离心外在的实境,这诚然是一种妄执,应当驳斥。此中妄执一词的“执”字,其意义极深,而难形容。吾人底理智作用,对于某种道理或某种事物,而起计度或解释时,恒有一种坚持不舍的意义相伴着,这就叫做执。妄执者,他所执定以为怎样怎样的,其实是一种虚妄,而不能与真理相应,故名妄执。妄执的过患极大,故应斥破,以后凡言执或妄执者,皆仿此。 但基师以为识是不可说为空无的,此则不甚妥当。因为基师在此处所说底识字是与境相对的。凡心所及到的一切对象,通名为境,后仿此。 换句话说,此所谓识,是取境的识。此中取字,含义略有三:一、心行于境;二、心于境起思虑等;三、心于境有所黏滞,如胶着然,即名为执。如坚持有离心实在的外物底人,就是由有此执,而不自觉。具此三义名为取境。以后凡言取境者,皆仿此。 这个取境的识,他本身就是虚妄的,是对境起执的,他根本不是本来的心,如何可说不空?如果把妄执的心,当做了本来的心,说他不是空无的,那便与认贼作子为同样的错误。我们以为,世间所计度为离心实在的外物祇是妄境。这种妄境,惟是依靠妄执的心才有的,并不是实在的。我们只要向内看,认明了自家妄执的心,便晓得世间所计度为离心实在的境界根本是空无的,只是虚妄的心执着为有的,这个意思,到后面自然明白。 所以应当驳斥。在这方面,我是赞成基师底说法的。至于妄执的心,虽亦依本来的心而始有,但他妄执的心是由官能假本心之力用,而自成为形气之灵,于是向外驰求而不已。故此心妄执的心。 是从日常生活里面,接触与处理事物的经验累积而发展,所以说他是虚妄不实的,是对境起执的。他与本来的心,毕竟不相似的。这个妄执的心和本来的心,根本不相同处,在前章里《明宗章》 已可略见,向后《功能章》和《明心章》 自当更详。我们以为,妄执的心实际上是空无的,因为他是后起的东西。只有本来的心,才是绝对的、真实的。基师在此处把妄执的心说为不空,这是应当修正的。

我在本章里面,要分两段来说。第一段要说的,是对彼执离心有实外境的见解,加以斥破;第二段要说的,是对彼执取境的识为实有的这种见解,加以斥破。

在第一段里,我底主张大概和旧师相同。旧师,谓印度佛家唯识论派的诸大师,后凡言旧师者仿此。 古时外道小宗佛家把异己的学派名为外道。小宗者,佛家有小乘学,亦号小宗。 同是执着有实在的外境,离心独存。旧师一一斥破,辩论纷然,具在《二十》等论。《二十论》,依据二十句颂而作,以说明外境唯是依识所现,而实无有外境。 推原外小底意见,所以坚持有心外独存底实境,大概由二种计。此中计字,含有推求的意义,但推求字,仍不能与之切合。 一、应用不无计。此在日常生活方面,因应用事物的惯习,而计有外在实境,即依妄计的所由而立名,日应用不无计。二、极微计。此实从前计中,别出言之。乃依所计为名,极微是所计故。 日极微计。应用不无计者,复分总别。谓或别计有瓶和盆等物是离心而实有的,此虽世俗的见解,然外小实根据于此。或总计有物质宇宙,是离心而实有的,此依世俗的见解,而锻炼较精,以为吾人日常所接触的万物,就唤做宇宙,这里客观存在的,不须靠着我人的心去识他才有的。外小都有此计。极微计者,于物质宇宙推析其本,说有实在的极微,亦是离心而独在的。近世科学家所谓元子、电子,也和极微说相同的。以上,略述外小诸计。现在要一一加以驳斥,因为他们外小 的见解,在今日还是盛行的,故非驳斥不可。

应用不无计者,或别计现前有一一粗色境,离心独存。粗色境,犹言整个的物体,如瓶和盆等之类。 殊不知这种境若是离开了我的心,便没有这个东西了,因为我的识别现起,粗色境才现起。识别,即用为心的别名。 若离开识别,这种境根本是无有的。试就瓶来说,看着他,只是白的,并没有整个的瓶;触着他,只是坚的,也没有整个的瓶。我们的意识,综合坚和白等形相,名为整个的瓶。在执有粗色境的人,本谓瓶境是离心实有的,瓶境者,瓶即是心所取的境故,此用为复词。 但若以实事求是的态度来审核他,将见这瓶境,离开了眼识看的白相和身识触的坚相,以及意识综合的作用,瓶境还有什么东西在那里呢?由此可知,这瓶境在实际上说,全是空无的。

或有难言:“整个的瓶,毕竟不无。因为看他确有个白相,触他确有个坚相,故乃综合坚和白等相,而得到整个的瓶,如何可说外界的瓶,无有实物,纯由汝心上所构造的呢?”答曰:如子所难,纵令坚和白等相,果属外物,不即在识。但是,这坚和白等相,要自条然各别。换句话说,眼识得白而不可得坚,身识得坚而不可得白。坚白既分,将从何处可得整个的瓶?汝的意识综合坚和白等相,以为是整个的瓶,即此瓶境纯由汝意虚妄构成,如何可说离心有这样的粗色境独存?

附识: 上段文中有眼识、身识等名词。按印度佛家,把心分为各各独立的八个。本论改变其义,详见后明心章。然佛家所谓五识底名词,本论亦承用,但不视为各各独立。即以精神作用依眼而发现,以识别色境者,名为眼识;依耳而发现,以了别声境者,名为耳识;依鼻而发现,以了别香境者,名为鼻识;依舌而发现,以了别味境者,名为舌识;依身而发现,以了别一切所触境者,名为身识。精神作用本是全体的,但随其所依底眼耳等等官能不同,故多为之名,曰眼识乃至身识。旧师总称五识,本论亦总名之为感识。

又复以理推征,坚和白等相,谓是外物,亦复无据。如汝所计,瓶的白相,是诚在外,不从识现。若果如此,这个白应是一种固定的相。汝近看他白,他是这样的白;汝远看他,他也是这样的白。然而汝去看白,或远或近,白相便不一样了。并且多人共看,各人所得的白,也不能一样的。足见这个白,没有固定的相,唯随着能看的眼识而现为或种样子的白相。故汝所计,白相在外,理定不成。又汝谓瓶的坚相不由心现,亦不应理。坚若在外,也当是固定的相。今汝触瓶的坚,忆从少壮以至老衰,所得坚度前后不同。各人触坚,更不一致。是知坚相并非固定,唯随着能触的身识而现为或种样子的坚相。故汝计坚相在外与计白相在外是一例,都无征验的。综前所说,坚和白等相均不是离心外在的,至于综合坚白等相,而名为整个的瓶,这纯是意识因实用的需要而构造的。由此应知,如汝所计,心外独存的粗色境,决定无有。汝不应诤。

如上所破,虽斥别计,复有知解较精者,能不定执瓶等个别的粗色境,乃复总计有物质宇宙离心独存。故设难言:“瓶等粗色境,你许非实有,我亦无诤。但是坚白等相虽从心所现,岂无外境为因而心上得凭空现起么?如果这个心不仗外因而得自现坚白等相,便应于不看白的时候,眼识上常常自现白相,何故必待看白方现白相?乃至应于不触坚的时候身识上常常自现坚相,何故必待触坚方现坚相?由此应知,眼等识上有坚白等相,自以外境为因,方得现起。如是许有客观独存的物质宇宙,理无可驳。”答曰:心上现坚白等相,必有境界为因,是义可许。但是,这个为因的境,决定不是离心独在的。为什么说境不是离心独在的呢?因为依妄情而说,则离心有实外境。顺正理而谈,则境和心是一个整体的不同的两方面。至后面转变章谈翕辟处,便知此理。 这个整体所以有两方面不同,完全由于他本身的发展,是自然而然的要有这种内在的矛盾的。心的方面是无对碍的,境的方面是有形成对碍的趋势的,因此,说境和心是互相对待着,但又是互相和同的。境对于心有力为因,能引发心令与己同时现起。此中己字,设为境之自谓。如瓶境当前,能引我的心,与瓶境同时现起。 心对于境能当机立应,即于自心上现似境的相貌,能识别和处理这现前的境,而使境随心转,自在无碍。所以说,境和心是互相和同的。因为他们境和心是互相对待,而又是互相和同,所以能完成其全体的发展。照此说来,境和心是一个整体的不同的两方面,断不可把境看做是心外独存的。如果说,心上现坚白等相有境为因,这是可许的。但若说是外境为因,便不应理。因为境和心,在实际上说,根本没有内外可分的,如世间所计为客观独存的物质宇宙,只是取境的心惯习于向外找东西的缘故。本无外而妄计为有外,遂不悟万物原来不在我的心外,而妄臆为外在的世界罢了。

或复问言:“如公所说,心上现坚白等相,虽有境为因,却不许境在心外,是义无诤。但心所现相与境的本相,为相似、为不相似?”答曰:心上所现相,名为影像。此影像有托现境而起者,如眼等五识上所现相是也。有纯从心上所现者,如意识独起思构时,并无现境当前,此时意中影像,即纯从心上变现。凡相,托现境而起者,即此相与境的本相,非一非异。此相是心上所现影像,不即是境的本相,故非一。虽从心现,要必有现境为所托故,故与境的本相亦非异。由非一非异故,此相与境的本相,决定有相似处,但不必全同。凡相,纯从心现者,大抵是抽象的,虽无现境为所托,然必包含过去及未来同种类的事物所具有的内容及通则等等,意中抽象的相方得现起。如于思惟中构成一杯子的概念,此等概念在意识上即是一种相,而这个相并无现境如现前具体的杯子为所托,然必由过去时意识所了别的每个杯子所具的内容与通则等等,内容,谓如各种杯子,不论磁制和金制,而同具人工制造的条件,同有盛水或酒的用处等等。通则,谓如可毁坏等等。 并预测将来的一一杯子,在与过去的杯子同样情境之下,其所有内容和所循通则,也和过去是一致的。如此,才构成一杯子的概念。换句话说,必如上述情形,意中才得现起抽象的杯子的相。举此一例,纯从心上所现的相,也是于过去及未来的一一事物的共相,定有所似的。这种相,和前面所说眼等五识托现境而起的相,依世间情见上说,都不是贫乏的,都不是空洞的,都是有相当的实在性的。情见者,凡计有境物,即与究极的真理不相应,便谓情见,以不离妄情分别故。 但据最后的真实的观点来说,凡所有相,又都是虚妄的,因为心的现相,常常把他自身殉没于境里面,即执着这境是实在的东西。这样,便不能与真理相应,所以堕入虚妄。此中真理,谓最后的真实。 就真理说,所谓境者,只是依于真实的现显,而假名为境。若执定这个境,以为境就是本来如此了,那么就不能于境而见为是真理的显现,即不悟神化而谬执迹象,此非虚妄而何?至若把境看做是离心独在的,即于虚妄之中又加虚妄。

或复问言:“意识起时,恒现似境之相,决无有不现相的时候。所以者何?一、因意识一向习于实用故,恒追求种种境,必现似其相故。二、因意识富于推求和想像等力,能构造境相故。三、因意识起分别时,眼等五识及其所得境同入过去故,意识复行追忆,必现似前境之相故。由上三义,意识恒现似境之相。唯眼等五识亲得现境,不更现相,如看白时,眼识所得即是白的本相,眼识不更变现一似白之相。所以者何?一、因眼识微劣,无推求想像等力故,故不能变现似境之相。二、境的本相,因其距离及光线等等关系,直接投刺官能而呈显于眼识的了别中,故眼识上更无须变现一似境之相,因为已经亲得境的本相之故。眼识如是,耳识乃至身识,皆可类推。由斯应说,所云现相,唯在意识,五识则否。”答曰:意识必现似境之相,如汝所说,甚符我的本旨,但谓五识亲得境的本相,而不更现相,则与吾意相乖。实则五识非不现相。我所谓五识和意识本非各个独立的,只因他们五识和意识 的发现,有分位的不同,故须分别来说。眼等五识是凭借眼等官能而发现的,他五识是先于意识而追求当前的境的。此中所谓追求,其作用极细微,是不自觉的一种追求。 意识虽是自动的现起,但他意识非不藉待五识的经验的。五识创起了境,本无粗显的分别,意识紧接着五识而起,便忆持前境,更作明利的分别了。此中前境,谓前念五识所了的境,以下言前境者仿此。 由此应知,意识一向习于实用,恒于种种境起追求。他是以五识为前导的,如何可说五识不现相呢?又五识虽无推求等作用,而亦有极微细的了知;虽所谓了知是不明着的,然不能说是无知。又五识和他所了的境,既成过去,意识继起而能现似前境之相者,则以五识当过去时,于所了境曾现似其相故。后念意识继起,乃得忆持前境现似其相。如果五识不曾现相,便是于所对的境冥然无知。眼识看白时,既不现似白相,便如不看一样,乃至身识触坚时,既不现似坚相,便如不触一样。我们须知道,心的知境,就因为心上必现似所知境的一种相,否则不成为知。这种道理,我想在《量论》里详说,今不必深谈。总之,五识了境时必现似境之相。所以,意识继起才有似前境的相现起,这是无疑义的。至于五识上所现似境的相,每不能与境的本相完全相肖。大概由五识所凭借底官能和五识所了的境,以及二者间的关系,如距离和光线等等说不尽的关系,都有影响于五识了境时所现的相,而令这个相和境的本相不能全肖的。此意,犹待量论再详。综前所说,不论五识、意识,他们五识及意识取境的时候,都现似境之相。可见心的取境此中心字,通五识和意识而总名之。 不能亲得境的本相,而是把境制造或剪裁过一番,来适应自己底期待的。此中自己一词,设为心之自谓。总之,心 现似境之相,而作外想,根本是要合于实用的缘故。说到此,有好多问题要留在《量论》再说。今在此中,唯欲说明世间所谓外境,只是依靠着取境的妄心而现起的一种妄境。若果认为真有离心独在的境,那就不止是知识上的错误,根本失掉了物我无间的怀抱。生活上的缺憾,是至可惋惜的。

或复问言:“公所谓妄境者,殆以心之取境不能亲得境的本相,而必现似其相,所以说为妄境欤?”答曰:所谓妄境者,非以心上现似境之相,方说为妄。心于境起了知时,便有同化于境的倾向,所以必现似境之相。这个相,又好像是对于所知境的一种记号,如了知白时必现似白相。他所了知的是这样的一个白,不是旁的。所以心上现似白的相,就是对于白有了知的一种记号。准此而谈,心的现相,是知的作用自然会有的,无可非毁的。但是,心上才现似境的相,便很容易赋予境以实在性,并且很似有封畛的。换句话说,我们知的作用,就把所了的境当作离心独在的东西来看,这才是吾所呵斥为妄境的,因为他妄境纯是依靠着那浸渍于实用方面的妄心而起的缘故。

以上所说,对彼应用不无计,为总、为别、一一破讫。次极微计,复当勘定。印度外道,本已创说极微,至佛家小乘,关于极微的说法更多了。现在如欲把外道和小乘的极微说,一一加以详细的考核,那就不胜其繁。不过,他们外道和小乘的说法,大端也甚相近,不妨总括起来一说。凡建立极微的学者们,大概执定极微是团圆之相,而以七个极微合成一个很小的系统,叫做阿耨色。阿耨色是译音,其意义即是物质的小块。 七微的分配,七个极微一词,以下省称七微。 中间一微,四方上下各一微。这七微是互相维系的,而又是互相疏隔的,如此成一个小的系统。无量数的极微,都是按照上述的说法,每七微合成一个小的系统。即名为阿耨色。 再由这许多许多小的系统,辗转合成几子、桌子等等粗色,以及大地和诸星体,乃至无量世界。此中粗色犹云粗大的东西或整个的物件,以下言粗色者仿此。 小乘学派中,有毗婆沙师,说一切极微彼此都相距甚远,不得互相逼近。照他的说法,我坐的这张几子,是无数的阿耨色合成的。这无数的阿耨色,实际上就如无数的太阳系统,因为各个极微都是相距很远的,然而我凭依在这样的凳子上,不怕坠陷了,这也奇怪。

佛家的大乘学派,都不许有实在的极微。他们大乘对外道和小乘,常常用这样的话来逼难云:你们所说底极微,是有方分的呢,抑是无方分的呢?如果说极微是有方分的,那么既有方分,应该是更可剖析的;既是更可剖析的,那便不是实在的极微了。如果说极微的形相,是团圆的,因此拟他极微某方面是东,毕竟不成为东;拟西、拟南、拟北,也是同样,都不成的。所以,极微是无方分的。在小乘里,如萨婆多师,就是这样说的。但是,大乘又驳他道,汝的说法,甚不应理。若极微是无方分的,即不可说他是有对碍的东西,此中对碍一词,碍谓质碍。凡有质碍的东西,都是互相对待的,故云对碍。以后凡言对碍者皆仿此。 遂立量破萨婆多师等云:此中量字,其意义与三段论式相近,详佛家因明学中。 汝所说的极微应该不是物质的,因为不可标示他的东西等方分的缘故,犹如心法一样。心法是无有方分的。他们说极微是无方分,便同心法一样。 上所立的量,既已成立极微不是物质的了,遂诘小乘诸师云,汝所说的粗色,实际上即是那许多的极微。粗色一词,解见上。 粗色以外没有极微,极微以外也没有粗色。当复立量云:汝所说的粗色应该不是粗大的东西,因为他即是极微的缘故,如汝所说极微不是粗色还是一致的道理。上所立的量,既已成立极微不是粗色了,遂复立量云:汝手触墙壁等,应该不觉得有对碍,因为他根本不是粗色的缘故,如虚空一样。如上三个比量,比量,是佛家因明学中的名词。比字,是推求的意义。凡于事理,由种种推求而得到证明。因依论式楷定,是为比量。 返证极微定是有方分的。小乘师虽欲说无方分,又经大乘逼得无可再说了,归结还是不能不承认极微是有方分。然既有方分,必定是更可分析的;凡物若是可析的,他就没有实在的自体了。由此,大乘断定极微不是离心实有的东西。当时小乘里,如古萨婆多师和经部师以及正理师,这三派的学者们,不服大乘的驳斥,又主张极微与极微所成和合色,是感识所亲得的境界,以此证成极微是实在的东西。此中和合色一词,谓多数的极微和合而成为粗大的物,名和合色。感识者,即是眼等五识,说见前。 但是,极微那样小的东西,当然是眼识所不能见,乃至身识所不能触的,如何说他极微是感识所亲得的境界呢?而古萨波多和正理师,却各有巧妙的说法,以解答这个困难的问题。无奈大乘师又把他们萨婆多师等等一个一个的都驳斥了。现在依次叙述如下:

古萨婆多师,执定有众多的实在的极微,是一个一个的各别为眼识所看的境界,例如瓶子,为眼识的境界的时候,平常以为眼识所看的,是粗大的瓶子,实际上并不是这样,而确是一个一个的极微,各别为眼识底境界。他这种说法的理由何在呢?我们要知道,印度佛家,是把一切的事情分为实法和假法的。例如世间所许为实有底物质的现象,佛家也可于一方面,随顺世间,说为实法的。若就极至的真理底方面说,便不许为实有。 假法,佛家略说为三种:一、和合假,即众多的极微,和合而成的粗大的物,是名和合假。众多的极微,和合而成为大物。大物的本身是不实在的,离开各个极微,就没有这个东西了。和合的物,即是假法,故名和合假。 二、分位假,如长短方圆等等,就是某种实法上的分位。如说一片青叶是短或长。一片青叶是实有的,而短或长只是青叶上的分位,不是离开青叶而有长或短的东西存在的,是名分位假。三、无体假,如说石女儿、龟毛、兔角,这都是徒有名字,而没有他底自体的,是名无体假。哲学家所构想底境界,多是无体假咧。 如上,已略辨实法和假法。萨婆多师以为一一极微都是实法,至若众多的极微,和合而成瓶子这样的大物,却是和合假。又以为眼识,只是缘实法,此中缘字,有攀援和思虑及了解等等的意义。以下凡言缘字者皆准知。或疑眼识无思虑,不知眼识非无思虑,只是微细而不明着耳。耳识乃至身识皆然。 不缘假法,他们以为假法,但是意识所缘的。 所以眼识看瓶子的时候,实际上确是一一极微,各别为眼识的境界。

大乘驳斥古萨婆多师云:汝所说各别的极微都是实在的东西,得为眼识的一种缘。此中缘字,其含义略有凭借的意思。如甲是因乙而有的,即说乙是甲的缘。此中意谓,眼识是能知的,必定有实在的某种色境对于眼识做被知的东西,眼识乃生,否则眼识不生。所以,这个被知的色境是眼识的一种缘。 纵然许可你这种说法,但是一一极微,决定不是眼识所知的,因为我人的心,对于所知的境而起知解的时候,心上必现似所知境底相貌,否则心上没有那一回事,如何可说知道那种境呢?吾今问汝,汝试张着眼去看极微,汝眼识上曾现似极微的相否?汝既不能谎说曾现似极微的相,足见极微定不是眼识所知的,如何可说极微是感识所亲得的境界呢?大乘这样的驳斥了古萨婆多师。

经部师,执定有众多的实在的极微和合而成大物,得为感识所缘的境。此中缘字,有思虑等义,注见前。 他们经部师。 以为一一极微不能直接为眼等识的境,因为眼等识上没有现似极微的相,所以不能说他一一极微是感识的境。但是众多的极微和合起来便成瓶子等大物。此中和字的意义,谓多数极微聚在一个处所,虽不必互相逼附,然相距甚近。合字的意义,谓许多极微,以相和的缘故,总成一个大物。这此大物,虽说是和合假,和合假,见前。 然而眼等识缘这些大物时,却现似其相。据此,一一极微,虽不是感识所知的,而多数极微和合成为大物,乃确是感识所知的境,足见极微不可否认。

大乘破经部师云:汝所说和合的大物,毕竟不得为引发眼等识的一种缘,此中缘字的意义,参看前叙述大乘驳斥古萨婆多师处一段注语。 因为他和合的大物是和合假,实际上没有这个东西,如何能为引发眼等识的缘?佛家不论大乘、小乘,都承认感识即眼等五识的发生,是要有实在的境界为缘,他感识才发生的。至若完全没有实在性的东西,是不能对于感识做一种缘的。因为没有实在性的,就没有引发感识的功用,所以不能为感识的缘。这也是经部师所共同承认的。然而经部师也承认和合的大物,是虚假的,并不是独立的存在的,所以大乘说他和合的大物不得为引发感识的缘,这样一驳,经部师也词穷了。

正理师,执定众多的实在的极微,互相和集,得为眼等识所缘的境。此中缘字,是缘虑义,注见前。 他正理师这种说法很巧妙。先要解释和集两字的意义。许多的极微,同在一处,各各相距不远,这样叫做和。虽多数的极微,同在一处,却各各无相逼附,不至混合成一体,这样叫做集。他正理师以为每一极微,虽说是小到极处,眼识不能见,乃至身识不能触,但是很多的极微,在一个处所,互相和集起来,那么,一一极微,互相资藉,即各个极微之上,都显出一种大的相貌来,如多数极微和集一处,而成一座大山。平常望见山的人,总以为他所见的是一座大山,其实所谓一座大山是和合假。实际上并没有这个东西,有什么可见呢?然而人都以为见了大山,因为很多的极微,和集在一个处所,互相资藉,各各都显出有如大山量的相。你若不信,我再烦碎的来说。譬如同在所谓大山处的无数底极微,我们设想,于其间提出甲极微来说,这个甲极微虽是小极了,但他甲极微,得到乙、丙、丁,乃至无量数的极微底资藉,那么,这个甲极微之上,便显出和大山同量的相貌了。甲极微是这样的,其他一一极微都可以类推。所以,看山的时候,实在有无量数的大山相。据此说来,极微,毕竟是感识所亲得的境界,是不容疑难的。正理师这种说法,似乎把古萨婆多和经部师两家的缺点,都避免了。

大乘又斥破正理师云:一一极微,在未和集的地位,是那样小的东西,即在正和集的地位,还是那样小的东西,因为极微的本身始终是如一的,并没有由小而变成大小,如何可说他一一极微和集相资,各各成其大相,能为眼等识所缘呢?缘字,注见前。 他们大乘诘难正理师的话还很多,要不过用形式逻辑来做摧敌的武器,恐厌烦碎,不必多述了。

萨婆多和正理师两派,并主张极微是感识所可亲得的。他们的持论,元来没有经过实测的方法,只是出于思构。大乘一一难破,他们也无法自救了。

或有难言:“外道和小乘首先发明极微,这种创见,是值得赞叹的。晚世科学家发明元子、电子等,很可印证他们外道和小乘的说法。足见大乘横施斥破,是毫无价值的。”答曰:大乘为什么不许有实在的极微,这个问题很大,此处不及详说。我们要知道,外道和小乘在世间极成的范围里,设定极微是实有的,世间极成义,详见佛家大论真实品。吾人在日常生活的方面,承认物理世界是实在的,无可否认的,是名世间极成。 和科学家中曾有在经验界或物理世界的范围里,设定元子、电子等为实有的,是一样的道理。不过,我们如果依据玄学上的观点来说,这里所谓极微,或元子、电子等,是实有的呢,抑非实有的呢?那就立刻成了问题。因为玄学所穷究的,是绝对的、真实的、全的,是一切物的本体。至于世间或科学所设定为实有的事物,一到玄学的范围里,这些事物的本身都不是独立的、实在的,只可说是绝对的真体,现为大用,假名事物而已。这样,即于万有不复当做一一的事物去看,只都见为神用不测了。据此说来,大乘斥破外道和小乘的极微说,是他大乘在玄学的观点上决定要如此的。外道和小乘所谓极微,即是物质的小颗粒,把这个说为实有,当然是一种谬误。由现代物理学之发见,物质的粒子性,已摇动了,适足为大乘张目。若乃玄学上所谓一切物的本体,是至大无外的,此大不和小对。是虚无的,所谓虚无,不是空洞的意义,不是没有的意义,只是恒久的存在,而无迹象可见的意义。 是周遍一切处,无欠缺的,是具有至极微妙、无穷无尽的功用的。儒家哲学,称一切物的本体,曰太易,是无形兆可见的。太易者,本不易也,而涵变易,亦即于变易而见不易,故云太易。 如果说极微是实有的东西,他极微就是一切物的本原。印度古代有顺世外道,便作此说。 那么,我们只承认物质是实在的,更无所谓本体了。许多唯物论者,说我们所谓本体,是神秘的观念,其实并不神秘。真理是摆在面前的,你心中有一毫滞碍,便不能领会了。又有说我们是要离开客观独存的现实世界,而妄构一个高贵的、玄妙的本体,好像是太空里的云雾一般。其实,我们所谓本体虽不同世俗妄执现实世界,却亦不谓本体是在一切物之外的。如果说他是在一切物之外,又如何成为一切物的本体呢?须如,一切物都是本体显现,不要将他作一一物来看,譬如众沤都是大海水显现,不要将众沤作一一沤来看。识得此意,更可知我人和一切物实际上是浑然一体不可划分的,如何妄计内心外境划以鸿沟?唯物论者凭空构想一个客观独存的物质世界,真是作雾自迷。说到这里,我对大乘斥破极微的说法,是极端赞同的。

综括以前所说,是只不承认有离心独存的外境,却非不承认有境。因为心是对境而彰名的,才说心,便有境,若无境,即心之名也不立了。实则心和境,本是具有内在矛盾的发展底整体。就玄学底观点来说,这个整体底本身并不是实在的,而只是绝对的功能的显现。功能一词,详在中卷第五六两章。这个道理,留待后面《转变章》再说。现在只克就这个整体底本身来说。他整体底本身却是具有内在矛盾的发展的,因为他是一方面,诈现似所取的相貌,就叫做境;另一方面,诈现似能取的相貌,就叫做心。能取和所取的取字,其含义曾解见本章首段。诈现的诈字,其含义只是不实在的意思。 境的方面,是有和心相反的趋势。心的方面,是有自由的、向上的、任持自性、不为境缚的主宰力。所以心和境两方面,就是整体的内在矛盾的发展,现为如此的。我们只承认心和境是整体底不同的两方面,不能承认境是离心独在的。我们要知道,从我底身,以迄日星大地,乃至他心,这一切一切,都叫做境。此中他心者,谓他人或众生的心。 我底身这个境,是不离我底心而存在的,凡属所知,通名为境。自身对于自心亦得境名,是所知故。 无论何人,都不会否认的。至若日星大地,乃至他心等等境,都是我的心所涵摄的,都是我的心所流通的,绝无内外可分的。为什么人人都朦昧着,以为上述一切的境都是离我的心而独在的,这有什么根据呢?实则日星高明,不离我的视觉,大地博厚,不离我的触觉,乃至具有心识的人类等,繁然并处,不离我的情思。可见一切的境,都是和心同体的。因为是同体的,没有一彼一此的分界,没有一内一外的隔碍。才有感,必有应;感谓境,应谓心。 才有应,必有感。正如人的一身,由多方面的机能互相涵摄,成为一体,是同样的道理。据此而谈,唯识的说法,但斥破执有外境的妄见,并不谓境是无的,因为境非离心独在,故说唯识。唯者,殊特义,非唯独义。心是能了别境的,力用特殊,故于心而说唯。岂谓唯心,便无有境。或有问曰:“说心,便涵着境,故言唯心。说境,也涵着心,何不言唯境?”答曰:心是了别的方面,境是被了别的方面,境必待心而始呈现。应说唯心,不言唯境。或复难言:“境有力故,影响于心,如脑筋发达与否,能影响智力的大小,乃至社会的物质条件,能影响群众的意识。应说唯境,不当唯心。”答曰:意识虽受物质条件的影响,而改造物质条件,使适于生活,毕竟待意识的自觉。智力大小,虽视脑筋发达与否以为衡,但脑筋只可义说为智力所凭借的工具。此中义说二字,谓在义理上可作这样的说法。以后凡用义说者皆仿此。 所以,着重心的方面而说唯心,不言唯境。

或复有难:“如果境不离心独在,这种说法不是错的。试问科学上所发见物质宇宙的一切定律或公则等,纯是客观的事实。虽我人的心,不曾去了别他,而他确是自存的,并不是待我的心去了别他,方才有他。今言境不离心独在,如果承认这种说法,则科学上的定律公则等,也不是离心独在的么?”答曰:所谓定律或公则等词的意义,相当于吾先哲所谓理。吾国宋明哲学家,宋朝初建,当公元九六〇年。明朝初建,当公元一三六八年。 [1]关于理的问题,有两派的诤论。一、宋代程伊川和朱元晦等,主张理是在物的。二、明代王阳明始反对程朱,而说心即理。这里即字的意义,明示心和理是一非二。如云孔丘即孔仲尼。 二派之论,虽若水火,实则心和境本不可截分为二,此中境字,即用为物的别名。他处凡言境者皆仿此。 则所谓理者本无内外。一方面是于万物而见为众理灿着;一方面说吾心即是万理赅备的物事,非可以理别异于心而另为一种法式,但为心上之所可具有,如案上能具有书物等也。唯真知心境本不二者,则知心境两方面,无一而非此理呈现,内外相泯,带碍都捐。如果遍说理即心,是求理者将专求之于心,而可不征事物。这种流弊甚大,自不待言,我们不可离物而言理。如果遍说理在物,是心的方面本无所谓理,全由物投射得来,是心纯为被动的,纯为机械的,如何能裁制万物、得其符则?符者信也。则者法则。法则必信而可征,故云符则。 我们不可舍心而言理,二派皆不能无失,余故说理无内外。说理即心,亦应说理即物,庶无边执之过。关于理的问题,至为奥折,当俟《量论》详谈。今在此中,唯略明理非离心外在云尔。

又如难者所云:“科学上的定律公则等是离心自存的,并不是待我的心去了别他方才有他的,以此证明一切境是离心独存的。”这种说法,确是极大的错误。我们须知道,一切一切的物都是心量所涵摄的。凡为了别所及的境,固然是不曾离我的心,即令了别不及的境,又何尝在我的心外?不过了别的部分,或由数数习熟的缘故,或由作动意欲加以警觉的缘故,遂令这部分的境,特别显现起来;至若了别不及的部分,只沉隐于识阈之下,不曾明着,但决不是和我的心截然异体,不相贯通的。如果作动意欲去寻求,那么这种沉隐的境也就渐渐的在我心中分明呈露了。以是征知,凡所有的境当了别不及的时候,也不是离心独在的。尤复当知,所谓定律、公则,毕竟是依想和寻伺等等,对于境物的一种抽象与选择作用而安立的。想和寻伺,详下卷《明心章》,皆是量智的作用。 若离想等,则境上有此定律公则与否,要不可知。故难者所举的义证,毕竟不能成立外境。

吾国先哲对于境和心的看法,总认为是浑融而不可分的。如《中庸》一书,是儒家哲学的大典,这书里面有一句名言。他说,明白合内外的道理,随时应物无有不宜的。原文云:“合内外之道也,故时措之宜也。” 这句话的意思是怎样呢?世间以为心是内在的,一切物是外界独存的,因此,将自家整个的生命无端划分内外,并且将心力全向外倾,追求种种的境。愈追求愈无厌足,其心日习于逐物,卒至完全物化,而无所谓心。这样,便消失了本来的生命,真是人生的悲哀咧。如果知道,境和心是浑然不可分的整体,那就把世间所计为内外分离的合而为一了。由此,物我无间,一多相融。此中一谓小己,多谓万物。 虽肇始万变,不可为首,言虽万变不穷,而实无有人格的神,为首出的创造者。此本《大易》《乾卦》篇中的意思。 而因应随时,自非无主。此心随时应物,自然不乱。可见这个心,就是一种主宰力。 用物而不滞于物,所以说无不宜。中庸这句话的意思很深远,从来直少人识得。孟子也说道:“万物皆备于我矣。”孟子盖以为万物都不是离我底心而独在的。因此,所谓我者,并不是微小的、孤立的、和万物对待着,而确是赅备万物,成为一体的。这种自我观念的扩大,至于无对,才是人生最高理想的实现。如果把万物看作是自心以外独存的境,那就有了外的万物和内的小我相对待,却将整个的生命无端加以割裂。这是极不合理的。孟子这句话,至可玩味。程明道说“仁者浑然与万物同体”,也和孟子的意思相通。陆象山说:“宇宙不在我的心之外的。”此中宇宙一词,是万物的总称。 他自谓参透此理时,不觉手舞足蹈。他的弟子杨慈湖曾作一短文,题名《己易》。 很能发明师说,虽文字极少,或不到一千字。 而理境甚高。后来王阳明学问的路向和陆象山相近,王阳明也是昌言“心外无物”的。他的弟子,记录他底谈话,有一则云:“先生游南镇。一友指岩中花树问曰:‘先生说天下无心外之物。现在就这花树来说,他花树在深山中自开自落,于我的心有何相关呢?’先生曰:‘汝于此花不曾起了别的时候,汝的心是寂寂地,没有动相的。此花也随着汝心同是寂寂地,没有色相显现的。此时的花,非无色相,只是不显现。 汝于此花起了别的时候,汝心便有粗动相。此花的色相,也随着汝心同时显现起来。可见此花是与汝心相随属的,决不在汝心之外。’”阳明这段话,可谓言近而旨远,实则这种意趣,也是孔孟以来一脉相承的。

本来,境和心是不可分的整体之两方面,我们似乎不必说识名唯,但因对治他们把一切境看作是心外独立的这种倒见,所以要说唯识。又复当知,由二义故,不得不说识名唯。一、会物归己,得入无待故。如果把万物看作是心外独存的境,便有万物和自己对待,而不得与绝对精神为一。今说唯识,即融摄万物为自己,当下便是绝对的了。二、摄所归能,得入实智故。能谓心,所谓境。心能了别境,且能改造境的,故说心名能。境但是心之所了别的,且随心转的,故说境名所。唯识的旨趣,是把境来从属于心,即显心是运用一切境而为其主宰的,是独立的,是不役于境的。但这个心,是真实的智,而不是虚妄的心,此不容混。参看明宗章及本章首段。 唯识的道理,是要从自家生活里去实践的,不实践的人也无法信解这个道理。我们应该承认,万物都是我心所感通的;万有都是我心所涵摄的,故一言乎心,即知有境,一言乎境,知不离心。我人的生命是整个的,若以为宇宙是外在的,而把他宇宙和自己分开来,那便把浑一的生命加以割裂。这正是人们以倒见为刃而自刺伤啊。

境和心本来是浑融而不可分的,为什么人都妄计一切境是离心独在的呢?这种妄计并不是无来由的。因为人生不能舍离实际生活,没有不资取万物以遂其生长的。郭子玄说,人的生存,其身体长不过七尺,却是要遍取天地间的物资来奉养他,这是实在的情形。凡天地万物,不论是感官得到的和感不到的一切的东西,都是人生所必需,不可一刻或无的。假设有一物不具备,我人就立刻不能生活下去了。子玄这段话,虽似平易而意思却很深远。我人因为要资取万物以维持生活的缘故,所以一向习于追求种种的物。此中习字,吃紧。他的追求,是惯习的,并不自觉的。 当初,因于物起追求,遂不知不觉而看一切物好像是外在的境,亦复由此,更要加倍的驱役自心向外驰求种种的境。这样的驰求无有休止,自然会成为一种惯习。这种惯习既成,我们每一动念,总是由他作主。换句话说,惯习的势力,就成为我们的心。就是所谓习心。 这种心起来,便执定一切物是外在的境,以为事实如此,绝不容疑了。

我在这里,还要便提了一段话,就是空间时间的相,是由人心执定有外在的境才有的。因为执定有外境,就于一一的境觉得有分布相,如东西等方、远近等距离。这种分布相,就叫做空间相。同时,于一一境也觉得有延续相,如过去、现在、未来。这种延续相,就叫做时间相。所以空相和时相,都缘在日常经验里,执有外境而始现的,并非不待经验的。或有难言:“分布空相 和延续时相是物质宇宙存在的形式。这种形式,是我人对于一切物的知识所由成立的最根本底基础,如果否认这种形式,便是否认物质宇宙的存在,那么,我们就不会有对于一切物的知识了。但是,照你的说法,外境根本是没有的,只是虚妄的心误执以为有的。而空相和时相又是缘外境的虚假相而同时诈现的。这样,便把空、时和外境一齐否认了。我们对于一切物的知识还能有么?”答曰:汝这番问难,甚有意义。但吾为对治执境为离自心而外在的谬见故,说无外境,并不谓境无。须知,执有外境的人,也不是凭空能起这种执的,因为有当前的境,他才依着此境而起心分别,以为这个境是离我的心而外在的。我要斥破他这种妄执,就说:如你所执的外境,根本是没有的,因为我所谓实有的境,根本不像你所执为外在的。我只要破他的妄执罢了,事实上他起执的时候何尝不依着当前的境而始起此执呢?既许有境,则空相分布时相延续 自是境的存在的形式。换句话说,空、时是与境俱有的,因此,我人对于一切物的知识所由构成的最根本的基础,不会摇撼的。我们要知道,理智作用是从执境为离心外在的这种虚妄的惯习里而发展来的。一切知识的根荄,就是以妄执外境的惯习为田地而栽培着的。如果不执境为离心外在的,他也不会对于境来处理和解析及加另以思惟等等的。那么,我们真个不能有对于一切物的知识了。这样说来,如果知识是不可无的,所谓执有外境的惯习,岂不是应该赞美的么?此复不然。应知,执有外境的惯习是无可说为好的。我们不应该于境起妄执,只可随顺世间,设定一切物是外在的境,从而加以处理及思惟等等。仅如此设定,这是无过的。但必须知道,就真理上说,境和心是浑融而不可分的。如果执境为离心独在,以为真理实然,那便成大过了。道理是活的,不可执定一遍之见来讲的。好像八面镜罢,你在这面去照,是这模样的,你向那面去照,又是那模样的,向八面去照,没有同样的。我们讲道理,应该分别俗谛和真谛。随顺世间,设定境是有的,并且把他当做是外在的,这样,就使知识有立足处,是为俗谛。泯除一切对待的相,唯约真理而谈,便不承认境是离心外在的,驯至达到心境两忘、能所不分的境地,是为真谛。如上所说的意思,我在此不能深谈,当俟《量论》详说,姑且作一结束。

译者按: 本章破外境,与印度旧师的旨趣根本不同。学者试取旧师的《二十唯识论》和本章对照,自然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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