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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

昭公名稠,襄公子,景王四年即位。昭,謚也,容儀恭明曰昭。

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叔孫豹會晉趙武、楚公子圍、齊國弱、宋向戌、衛齊惡、陳公子招音韶、蔡公孫歸生、鄭罕虎、許人、曹人于虢。三月取鄆。夏,秦伯之弟鍼出奔晉。六月丁巳,邾子華卒。晉荀吴帥師敗狄于大鹵。

大鹵,大原。

秋,莒去起吕反疾自齊入于莒。莒展輿出奔吴。

莒子二子,長曰去疾,次曰展輿。莒子遇弑,去疾奔齊,展輿立,國人不與。去疾由齊入于莒,故展輿奔吴。莒子弑在襄三十一年。

叔弓帥師疆鄆田。

帥師而往,有畏也。

葬邾悼公。冬十有一月己酉,楚子麇音君卒。楚公子比出奔晉。

二年春,晉侯使韓起來聘。夏,叔弓如晉。秋,鄭殺其大夫公孫黑。冬,公如晉,至河乃復。

公如晉,至河乃復者六:此年「公如晉,至河乃復」,「十二年,公如晉,至河乃復」,「十三年,公如晉,至河乃復」,「二十一年,公如晉,至河乃復」,「二十三年,公如晉,至河有疾乃復」,「定三年,公如晉,至河乃復」是也。唯二十三年書「有疾」,眀有疾而反,餘皆譏公數如晉,見距,不能以禮自重,大取困辱也。

季孫宿如晉。

公如晉而距之,季孫宿如晉而納之,是昭公季孫宿之不若也。此晉侯之惡亦可見矣。

三年春,王正月丁未,滕子原卒。夏,叔弓如滕。五月,葬滕成公。

滕,小國,使叔弓會葬,甚矣。

秋,小邾子來朝。八月,大雩。冬,大雨于附反雹。北燕伯欵出奔齊。

四年春,王正月,大雨于附反雹。夏,楚子、蔡侯、陳侯、鄭伯、許男、徐子、滕子、頓子、胡子、沈子、小邾子、宋世子佐、淮夷會于申。

中國自宋之會,政在大夫,諸侯不見者十年。此書「楚子、蔡侯、陳侯、鄭伯、許男、徐子、滕子、頓子、胡子、沈子、小邾子、宋世子佐、淮夷會于申」者,楚子大合諸侯于此也。楚子得以大合諸侯于此者,桓、文既死,中國不振[1]、喪亂日甚、幅裂横潰、制在夷狄故也。故自是天下之政、中國之事皆夷狄[2]迭制之。至于平丘、召陵之會,諸侯雖云再出,尋復叛去,事無所救,不足道也。宋盟在襄二十七年;會平丘在昭十三年;會召陵在定四年。申,姜姓國。

楚人執徐子。秋七月,楚子、蔡侯、陳侯、許男、頓子、胡子、沈子、淮夷伐吴,執齊慶封,殺之。

案:宣十一年「楚人殺陳夏徵舒」,稱人以殺,討賊辭也。此不言「楚人執齊慶封,殺之」者,不與楚討也。慶封與弑莊公,弑君之賊,人人皆得殺之。其言不與楚討者,楚靈貪虐不道,殄滅陳蔡,以肆其欲,故孔子以諸侯共執齊慶封殺之爲文,所以與殺陳夏徵舒異也。崔杼弑莊公在襄二十五年。

遂滅賴。

賴,小國。

九月,取鄫才陵反。

案:襄六年莒人滅鄫,此言取鄫者,蓋莒滅鄫以爲附庸,今魯取之爾。

冬十有二月乙卯,叔孫豹卒。

五年春,王正月,舍中軍。

魯本二軍,襄十一年作三軍,今舍中軍,作之非,舍之非,皆非天子命也。

楚殺其大夫屈居勿反申。公如晉。夏,莒牟夷以牟婁及防、兹來奔。

「莒牟夷以牟婁及防、兹來奔」,惡内也。與襄二十一年邾庶其以漆、閭丘來奔義同。

秋七月,公至自晉。戊辰,叔弓帥師敗莒師于蚡扶粉反泉。

魯既受莒叛人邑,又敗莒師于蚡泉,其惡可知也。蚡泉,魯地。

秦伯卒。冬,楚子、蔡侯、陳侯、許男、頓子、沈子、徐人、越人伐吴。

六年春,王正月,杞伯益姑卒。葬秦景公。夏,季孫宿如晉。葬杞文公。宋華合比如字,又音被出奔衛。秋九月,大雩。楚薳罷音皮帥師伐吴。冬,叔弓如楚。齊侯伐北燕。

七年春,王正月,暨齊平。

暨,不得已也。齊來求平,不得已而從之,故曰「暨」,且眀非魯志也。

三月,公如楚。叔孫婼如齊涖盟。夏四月甲辰,朔,日有食之。秋八月戊辰,衛侯惡卒。九月,公至自楚。冬十有一月癸未,季孫宿卒。十有二月癸亥,葬衛襄公。

八年春,陳侯之弟招音韶殺陳世子偃師。

此陳公子招殺陳世子偃師也。其曰「陳侯之弟招殺陳世子偃師」者,親之也,所以甚招之惡也。陳哀公二子,太子偃師,次子留。公弟招與大夫過皆愛留,欲立之。哀公疾,遂殺太子偃師以立之。留,庶孽也;偃師,冢嗣也。招以叔父之親,不顧宗社之重,殞冢嗣以立庶孽,致楚滅陳,皆招之由也。故曰「陳侯之弟招殺陳世子偃師」以甚招之惡也。

夏四月辛丑,陳侯溺卒。叔弓如晉。楚人執陳行人干徵師殺之。陳公子留出奔鄭。

陳哀公卒,干徵師赴于楚,且告立公子留。楚人執干徵師殺之,故公子留出奔鄭。公子留已立,復稱公子者,以著公弟招殺世子偃師之罪,且明留之立不當立也。

秋,蒐于紅。

蒐,春田。秋,非禮也。惟不稱「大」之爲正耳。紅,魯地。

陳人殺其大夫公子過古未反。

此公子招殺大夫公子過也。其言「陳人殺其大夫公子過」者,不與公子招殺也,故以陳人自討爲文。

大雩。冬十月壬午,楚師滅陳,執陳公子招音韶,放之于越,殺陳孔奂。

陳公子招,殺世子之賊也,楚子執而放之;陳孔奂,無罪之人也,楚子殺之。吁!楚靈暴虐無道,滅人之國,又爲淫刑也如此。

葬陳哀公。

十月壬午,楚師滅陳,此言「葬陳哀公」如不滅之辭者,楚子葬之也。不言楚子葬之者,不與楚子滅陳葬哀公,故以陳人自葬爲文,所以存陳也。九年陳災同此。

九年春,叔弓會楚子于陳。許遷于夷。夏四月,陳災。秋,仲孫貜俱縛反,又音居碧反如齊。

貜,仲孫羯子。

冬,築郎囿。

十年春,王正月。夏,齊欒施來奔。秋七月,季孫意如、叔弓、仲孫貜居縛反,又音居碧反帥師伐莒。

三卿伐莒,疾莒之甚也。季孫意如,季孫宿孫。

戊子,晉侯彪卒。九月,叔孫婼如晉。葬晉平公。十有二月甲子,宋公成卒。

此年無冬者,脱也。

十有一年春,王二月,叔弓如宋。葬宋平公。夏四月丁巳,楚子虔誘蔡侯般音班殺之于申。

般,弑逆之人,諸侯皆得殺之。楚子名者,楚子暴虐無道,貪蔡土地,不以弑君之罪殺般也。「四月丁巳,楚子虔誘蔡侯般殺之于申」,「十有一月丁酉,楚師滅蔡,執蔡世子有以歸,用之」,此暴虐無道,貪蔡土地,不以弑君之罪殺般可知也。然般之罪不容誅矣,楚子殺之不以其罪,故生而名之,不得以討賊例,當坐誘殺蔡侯般也。般弑在襄三十年。

楚公子棄疾帥師圍蔡。五月甲申,夫人歸氏薨。

昭公母,胡女。歸,姓。

大蒐于比音毗蒲。

蒐,春田也,五月不時也,時又有夫人之喪。比蒲,魯地。

仲孫貜會邾子,盟于祲音浸,又音侵祥。

祲祥,地闕。

秋,季孫意如會晉韓起、齊國弱、宋華亥、衛北宫佗徒何反、鄭罕虎、曹人、杞人于厥憖魚靳反,又音五巾反,又音五轄反。

會于厥憖,欲救蔡而不能也。厥憖,地闕。

九月己亥,葬我小君齊歸。冬十有一月丁酉,楚師滅蔡,執蔡世子有以歸,用之。

諸侯在喪稱子,此言「世子有」者,有未立也。案:「四月丁巳,楚子虔誘蔡侯般殺之于申」,「楚公子棄疾帥師圍蔡」,「十有一月丁酉,楚師滅蔡,執蔡世子有以歸,用之」,有窮迫危懼以至于死,此未立可知也。故曰「世子」。噫!楚子既誘蔡侯般殺之于申,又滅蔡執蔡世子有以歸,用之,甚矣!楚靈之惡其若此也。

十有二年春,齊高偃帥師納北燕伯于陽。

北燕伯三年出奔齊,不言納于燕者,眀未得國都也。陽,燕别邑。

三月壬申,鄭伯嘉卒。夏,宋公使華定來聘。公如晉,至河乃復。五月,葬鄭簡公。楚殺其大夫成熊。秋七月。冬十月,公子憖魚靳反,讀爲整出奔齊。楚子伐徐。晉伐鮮虞。

直曰「晉伐鮮虞」者,楚靈不道,殄滅陳蔡,晉爲盟主,既不能救,其惡已甚。今又與楚交伐中國,此夷狄之道也。故夷狄稱之。[3]鮮虞,姬姓國。

十有三年春,叔弓帥師圍費音秘。

費,季氏邑。不言家臣叛者,言圍則叛可知也。

夏四月,楚公子比自晉歸于楚,弑其君虔于乾谿。

先言歸而後言弑者,先言歸者,明比不與謀也,後言弑者,正比之罪也。初楚子麇卒,靈王即位,公子比出奔晉。靈王無道,公子棄疾作亂,召公子比于晉,立之以弑靈王。故曰「楚公子比自晉歸于楚,弑其君虔于乾谿」也。比,靈王弟。奔晉在元年。乾谿,楚地。

楚公子棄疾殺公子比。

比不以討賊辭書者,殺之不以其罪也。棄疾雖召公子比爲王,其實内自窺楚。于是殺公子比自立,故曰「楚公子棄疾殺公子比」以著其惡。比已立,復稱公子者,明比之立不當立也。

秋,公會劉子、晉侯、齊侯、宋公、衛侯、鄭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于平丘。八月甲戌,同盟于平丘。公不與音預盟。

自宋之會,諸侯不出,大夫專盟會者十年,至申之會則又甚矣。楚子以蠻夷之衆,横行中國,戕滅陳蔡以厭其欲,諸侯莫敢伉。楚子專盟會者又十年矣。今晉昭一旦與劉子合諸侯同盟于此者,其能與楚子伉乎?不能與楚子伉也,乘楚靈弑逆之禍爾。乘楚靈弑逆之禍與劉子合諸侯同盟于此,何所爲哉?此固不足道也。公不與盟者,晉侯不與公盟也。晉侯與公同事而不同盟,非所以宗諸侯也,天下孰不解體。故自是訖會召陵,諸侯復不出者二十四年。至如鄟音專,又市轉反,又徒官反陵之會,晉自不出,此不足宗諸侯可知也。宋之會在襄二十七年,申之會在昭四年,鄟陵之會在昭二十六年,會召陵在定四年。平丘,晉地。

晉侯執季孫意如以歸。

晉既不與公盟,又執季孫意如以歸,其惡可知。

公至自會。蔡侯廬歸于蔡。陳侯吴歸于陳。

案:八年楚師滅陳,十一年楚滅蔡。此言「蔡侯廬歸于蔡,陳侯吴歸于陳」者,楚平復二國之後也。楚靈不道,暴滅陳蔡,楚平既立,將矯楚靈之惡以説中國[4]也,故復二國之後。然則楚靈滅之,楚平復之,善與?非善也。聖王不作,諸侯不振,二國之命制在夷狄故也。孔子以陳蔡自歸爲文,所以抑强夷而存中國也。

冬十月,葬蔡靈公。公如晉,至河乃復。吴滅州來。

州來,附庸。

十有四年春,意如至自晉。

大夫執則至,至則名;不稱氏,前見也。

三月,曹伯滕卒。夏四月。秋,葬曹武公。八月,莒子去疾卒。冬,莒殺其公子意恢。

十有五年春,王正月,吴子夷末卒。二月癸酉,有事于武宫。籥入,叔弓卒,去樂,卒事。

「有事于武宫,籥入,叔弓卒,去樂,卒事」,非禮也。宗廟之祭,羽籥既陳,雖有卿佐之喪,不可去也。然卿佐之喪,當有恩禮,去樂則太甚,故爲之廢繹。是故宣八年書「六月辛巳,有事于太廟,仲遂卒于垂,壬午,猶繹」,孔子止譏其繹爾。

夏,蔡朝吴出奔鄭。六月丁巳,朔,日有食之。秋,晉荀吴帥師伐鮮虞。冬,公如晉。

十有六年春,齊侯伐徐。楚子誘戎蠻子殺之。

案:十一年楚子虔誘蔡侯般殺之于申,名;此不名者,夷狄[5]相誘殺,略之也,故亦不地。

夏,公至自晉。秋八月己亥,晉侯夷卒。九月,大雩。季孫意如如晉。冬十月,葬晉昭公。

十有七年春,小邾子來朝。夏六月甲戌,朔,日有食之。秋,郯子來朝。八月晉荀吴帥師滅陸渾之戎。

夷狄亂華[6],諸侯得以驅之、逐之,然滅之則甚矣。

冬,有星孛于大辰。

孛,彗之屬。孛于大辰者,在大辰也。大辰,大火。

楚人及吴戰于長岸。

長岸,楚地。

十有八年春,王三月,曹伯須卒。夏五月壬午,宋、衛、陳、鄭災。

「壬午,宋、衛、陳、鄭災」,宋、衛、陳、鄭同日而災也。宋、衛、陳、鄭同日而災,異之甚者。

六月,邾人入鄅音禹,又音矩。

鄅,微國。

秋,葬曹平公。冬,許遷于白羽。

白羽,許地。

十有九年春,宋公伐邾。夏五月戊辰,許世子止弑其君買。己卯,地震。秋,齊高發帥師伐莒。冬,葬許悼公。

二十年春,王正月。夏,曹公孫會自鄸音蒙,又音盲,亦音夢出奔宋。

鄸,公孫會之邑也。言「自鄸出奔宋」者,以别從國都而去爾。

秋,盗殺衛侯之兄縶。

盗者,微賤之稱。兄,母兄也。以衛侯之母兄而盗得殺之,衛侯之無刑政也若此,故曰「盗殺衛侯之兄縶」以著其惡。

冬十月,宋華户化反亥、向舒亮反寧、華定出奔陳。

三卿並出,危之。

十有一月辛卯,蔡侯廬卒。

二十有一年春,王三月,葬蔡平公。夏,晉侯使士鞅來聘。宋華亥、向寧、華定自陳入于宋南里以叛。

前年出奔,當絶。復見者,以入宋南里叛,犯君當誅。

秋七月壬午,朔,日有食之。八月乙亥,叔輒卒。

輒,叔弓子。

冬,蔡侯朱出奔楚。公如晉,至河乃復。

二十有二年春,齊侯伐莒。宋華亥、向寧、華定自宋南里出奔楚。大蒐于昌閒。

昌閒,魯地。

夏四月乙丑,天王崩。六月,叔鞅如京師。葬景王。

以天子之尊三月而葬,此諸侯之不若也。叔鞅,叔弓子。

王室亂,劉子、單音善子以王猛居于皇。

「王室亂,劉子、單子以王猛居于皇」者,王猛當嗣,子朝争立,其位未定故也。子朝,王猛庶兄。猛幼,子朝有寵于景王,王欲立之,劉、單不可。景王崩,六月既葬,子朝作亂,故劉子、單子以王猛居于皇。其言「劉子、單子以王猛」者,子朝亂,猛位未定,進退在二子也。二子,卿爵;皇,周地。

秋,劉子、單子以王猛入于王城。

不言成周而言王城者,明未得國也。景王失道,不能早正王猛之位,卒使子朝争立。故二子以王猛居于皇,以王猛入于王城,此猛之進退在二子可知也。

冬十月,王子猛卒。

王猛卒,其曰「王子猛」者,言「王」所以明當嗣之人也,言「子」所以見未踰年之君也,言「猛」所以别群王之子也。不崩、不葬者,降成君也。

十有二月癸酉,朔,日有食之。

二十有三年春,王正月,叔孫婼音綽,又音釋如晉。癸丑,叔鞅卒。晉人執我行人叔孫婼。晉人圍郊。

郊,周邑。

夏六月,蔡侯東國卒于楚。秋七月,莒子庚輿來奔。戊辰,吴敗頓、胡、沈、蔡、陳、許之師于雞父,胡子髠、沈子逞滅,獲陳夏齧。

頓、胡、沈、蔡、陳、許皆楚與國也。六國之師相與伐吴,吴人禦之,敗六國之師于雞父。春秋之戰,書敗者多矣,未有諸侯之師略而不序者。此六國之師略而不序者,皆夷狄之也,賤其舍中國而與夷狄,故皆夷狄之。[7]其言「胡子髠、沈子逞滅」者,深惡二國之君不得其死,皆以自滅爲文也。故「鄭棄其師」,「齊人殱于遂」,「梁亡」,「胡子髠、沈子逞滅」,皆自取之也。陳齧不言執而言獲者,甚之也。雞父,楚地。

天王居于狄泉。

恭王也,辟子朝居于狄泉。曰「天王居于狄泉」,明正也。

尹氏立王子朝。

立者,簒辭。嗣子有常位,故不言立,王猛、恭王是也。此言「尹氏立王子朝」,其惡可知也。尹氏,世卿。

八月乙未,地震。冬,公如晉,至河有疾乃復。

凡公如晉不得入者六:二年「公如晉,至河乃復」,十二年「公如晉,至河乃復」,十三年「公如晉,至河乃復」,二十一年「公如晉,至河乃復」,此年「公如晉,至河有疾乃復」,定三年「公如晉,至河乃復」是也。此書「有疾」,明公自有疾而反爾,餘則皆譏公數如晉,爲晉拒而不納,以取其辱。

二十有四年春,王二月丙戌,仲孫貜卒。婼至自晉。

婼,叔孫婼也。不言「叔孫」,前見也。

夏五月乙未,朔,日有食之。秋八月,大雩。丁酉,杞伯郁釐或作斄,音離,又音來。冬,吴滅巢。葬杞平公。

二十有五年春,叔孫婼如宋。夏,叔詣會晉趙鞅、宋樂大心、衛北宫喜、鄭游吉、曹人、邾人、滕人、薛人、小邾人于黄父。

叔詣,叔弓子。黄父,地闕。

有鸜鵒來巢。

魯無鸜鵒,故言有也,又當穴而巢,異之甚者。

秋七月上辛,大雩;季辛,又雩。九月己亥,公孫音巽于齊,次于陽州。

公爲季孫意如所逐,其言孫于齊者,諱奔也。内諱奔,皆曰「孫」。次于陽州者,不得入于齊也。陽州,齊魯境上地。

齊侯唁音彦公于野井。

唁,慰安之辭。齊,大國也,不能討意如于魯國,徒能唁昭公于野井,此齊侯之惡亦可見也。野井,齊地。

冬十月戊辰,叔孫婼卒。十有一月己亥,宋公佐卒于曲棘。

諸侯卒于國都之外,皆地。曲棘,宋封内邑。

十有二月,齊侯取鄆。

齊侯取鄆以處公也。不言處公者,明年公至自齊,居于鄆,此處公可知也。

二十有六年春,王正月,葬宋元公。三月,公至自齊,居于鄆。

此言「公至自齊」者,以齊侯之見公,可以言至自齊也;「居于鄆」者,公爲意如所拒,不得入于魯也。故曰「公至自齊,居于鄆」。

夏,公圍成。

公圍成,書者,見國内皆叛也。成,孟氏邑。

秋,公會齊侯、莒子、邾子、杞伯盟于鄟音專,又音市轉反,亦音團陵。

盟于鄟陵,謀納公而不能也。鄟陵,地闕。

公至自會,居于鄆。九月庚申,楚子居卒。冬十月,天王入于成周。

子朝之亂甚矣。悼王既死,恭王即位于外,四年始勝其醜,反正于宗廟。不言歸而言入者,言歸,嫌與即位于内者同,故變言入以著即位于外也,此非例之常。不言王城而言成周者,以國舉之,明已得國。

尹氏、召伯、毛伯以王子朝奔楚。

立王子朝,獨書尹氏,奔楚并舉召伯者,明罪本在尹氏,當先誅逆首,後治其徒也。

二十有七年春,公如齊。公至自齊,居于鄆。夏四月,吴弑其君僚。楚殺其大夫郤宛遠、冤二音。秋,晉士鞅、宋樂祁犂、衛北宫喜、曹人、邾人、滕人會于扈。冬十月,曹伯午卒。邾快來奔。公如齊。公至自齊,居于鄆。

二十有八年春,王三月,葬曹悼公。公如晉,次于乾侯。

公前年如齊者再,皆不見禮,故如晉。其言「次于乾侯」者,不得入于晉也。公既不見禮于齊,又不得入于晉,其窮辱若此。乾侯,晉地。

夏四月丙戌,鄭伯寧卒。六月,葬鄭定公。秋七月癸巳,滕子寧卒。冬,葬滕悼公。

二十有九年春,公至自乾侯,居于鄆。

以乾侯至者,不得見晉侯故。

齊侯使高張來唁公。公如晉,次于乾侯。夏四月庚子,叔詣卒。秋七月。冬十月,鄆潰。

潰,散也。季孫專魯,民不附公,故鄆潰。

三十年春,王正月,公在乾侯。

公在乾侯,鄆潰故也。不言居者,乾侯,晉地也。鄆,魯封内,故曰居;乾侯,晉地,不可言居,故曰「在」,内外辭也。明公爲强臣所逐,不見納于内,終顛殞于外。故自是歲首,孔子皆録公之所在,責魯臣子。

夏六月庚辰,晉侯去疾卒。秋八月,葬晉頃音傾公。冬十有二月,吴滅徐。徐子章羽奔楚。

三十有一年春,王正月,公在乾侯。季孫意如會晉荀躒于適歷。夏四月丁巳,薛伯穀卒。晉侯使荀躒力狄反唁公于乾侯。

季孫意如,逐君之賊也,晉侯不能討而戮之,既使荀躒會意如于適歷,又使荀躒唁公于乾侯,何所爲哉?此晉侯之惡亦可見矣。適歷,晉地。

秋,葬薛獻公。冬,黑肱以濫來奔。

「黑肱以濫來奔」,濫,邑也。案:襄二十一年,邾庶其以漆、閭丘來奔,五年莒牟夷以牟婁及防、兹來奔。邾、莒言國,此不言國者,脱之也。

十有二月辛亥,朔,日有食之。

三十有二年春,王正月,公在乾侯。取闞口暫反。

闞,魯邑。

夏,吴伐越。秋七月。冬,仲孫何忌會晉韓不信、齊高張、宋仲幾、衛世叔申、鄭國參、曹人、莒人、薛人、杞人、小邾人,城成周。

周,自天子言之則曰王城、成周。昭二十二年,劉子、單子以王猛入于王城,二十六年天王入于成周是也。諸侯言之則曰京師。僖二十八年,晉人執衛侯歸之于京師,三十年公子遂如京師,遂如晉,文元年,叔孫得臣如京師,成十三年三月,公如京師,夏五月公自京師,遂會晉侯、齊侯、宋公、衛侯、鄭伯、曹伯、邾人、滕人伐秦,十五年,晉侯執曹伯歸于京師,十六年曹伯歸自京師之類是也。此不言城京師而曰城成周者,不與大夫城京師也。大夫城京師以安天子,其言不與大夫城京師者,天子微,諸侯又微,故諸侯不城京師而大夫城之也。諸侯不城京師而大夫城之,是天下無諸侯也。故曰「仲孫何忌會晉韓不信、齊高張、宋仲幾、衛世子申、鄭國參、曹人、莒人、薛人、杞人、小邾人城成周」以惡之。

十有二月己未,公薨于乾侯。

* * *

[1] 「中國不振」,四庫本作「諸夏不振」。

[2] 「夷狄」,四庫本作「荆蠻」。

[3] 「今又與楚交伐中國,此夷狄之道也。故夷狄稱之」,四庫本作「今又與楚交伐同姓,無復天理之存矣!故深惡之」。

[4] 「中國」四庫本作「諸夏」。

[5] 「夷狄」四庫本作「狙詐」。

[6] 「夷狄亂華」,四庫本作「陸渾侵略」。

[7] 「此六國之師略而不序者,皆夷狄之也,賤其舍中國而與夷狄,故皆夷狄之」,四庫本作「此六國之師略而不序,皆甚貶之也。賤其從于人而與其難,故皆甚貶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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