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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原文】

道常无为,而无不为(1)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2)。化而欲作,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3)。镇之以无名之朴,夫将不欲(4)。不欲以静,天下将自正(5)。

【题解】

此章主旨,可与三十二章互相发明。老子的“道”含有二重性:就其无目的、无意识来说,它是宇宙本体,永恒不变,是“无为”的,就其生长万物来说,它是万物发展变化的最后原因和总规律,是“无不为”的。

老子常常用“天道”以论证“人道”,用“自然”以推论“社会”。在社会政治方面,希望理想的执政者“不欲以静,天下将自正”。

注释:

(1)诸本悉如此。马王堆本甲乙本都作“道恒无名”。蒋锡昌说:“道常者,道之真,一章所谓‘常道’也。‘无为’者言其体,‘无不为’者言其用。王夫之亦读‘道,常,无为,而无不为。’”蒋、王二氏皆以“常”字混同于十六章“复命日常,知常日明”之“常”,实则此乃“恒”字,因避汉文帝讳而改为“常”字耳。

(2)马王堆本乙本及诸王本如此。马王堆本甲本“化”作。傅奕、龙兴碑、《道德真经》诸本,“侯王”作“王侯”,并无“之”字。范本亦作“王侯”,而有“之”字。阮籍《通老论》:“道者法自然而为化,侯王能守之,万物将自化。《易》谓之太极,《春秋》谓之元,《老子》谓之道。”

(3)马王堆本乙本及河上、王、傅、范、唐宋诸本悉如此。马王堆本甲本“化”作。邵若愚、林希逸、彭耜、《道德真经集注》本,无上“之”字。马王堆本乙本“镇”作“阗”。甲本句中七字损掩。

(4)马王堆本乙本如此,惟“欲”作“辱”,当是音假,据今本改。甲本无“镇之以”三字。傅、范亦无“镇之以”三字,全句作“无名之朴,夫亦将不欲”。诸王本“不欲”作“无欲”。龙兴碑无“之”字、“夫”字,作“无名朴,亦将无欲”。景龙、开元、景福及苏辙、邵若愚、林希逸等唐宋诸本,多无“夫”字。高亨说:“余疑此文当作:‘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镇之以无名之朴,夫亦将无欲。’转写捝去‘镇之’二字耳。本章皆连环句法,‘化’字叠,‘镇之以无名之朴’七字叠,‘无欲’二字叠”。

(5)傅、范与诸唐本、道藏河上本皆如此。宋刊河上本及诸王本,“正”作“定”,马王堆本乙本作“不辱以静,天地将自正”,甲本“静”假作“情”。劳健说:“定字本从正,义得互通。《说文》引古文‘正’作‘正’,夏竦《古文韵》‘定’字引汉简作形并近同。”

【今译】

“道”经常是没有什么作为的,然而,又没有什么不是它的所为。

侯王如能遵守它,万物都会自然变化。万物在变化中而有私欲产生,我将用没有名称的“道”来镇伏它们。用没有名称的“道”来镇伏它们,那么就会根绝私欲。根绝了私欲就可以得到宁静,天下就自然达到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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