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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帝国与教会之争及基督教之胜利

基督教本是贫苦人民的运动,故从其成立时起就与罗马帝国政府处在对立的地位,所以帝国政府也自其成立的最初就对它不断进行镇压,但两者之间的冲突始终不太激烈。可是到了公元三世纪时,基督教与帝国政府对立的情况特别严重起来,两者之间曾进行了生死的斗争。

何以此时帝国政府特别仇视基督教呢?如就基督教运动的人民性这一点来说,基督教与其他东方宗教是相同的,但发展到后来引起了统治者对它异常的敌视,则是因为它具有其他东方宗教所没有的一个特点,那就是组织上的特别严密与内部团结力的特别坚强。也正因此,所以它的发展特别快,基督教经过过去二百年间的发展,信徒愈来愈多,组织机构也就愈来愈庞大和完备,不仅每个地方的信徒都属于一个严密的组织,而且各地区教会之间也有着很密切的联系,故基督教在各地的声势日益浩大起来。三世纪时,普遍于帝国各地的基督教教会实已成为了与帝国政府相并行的机构,甚至被人视为是帝国内部的“国内之国”,因而帝国政府到此时乃开始对基督教进行大规模的镇压,以期将之彻底扑灭。另方面,帝国政府此时特别迫害基督教的原因则是由于基督教因信徒之增加,在此时也拥有了相当大量的财富。而相对地,帝国政府财政却日益窘困,故而想没收基督教之财产,在短时期内解决帝国财政问题。由于这两个原因,所以在公元三世纪时不断发生大规模镇压基督教的事件。

皇帝狄其沃(Decius,公元二四九—二五一年)在位时曾以基督徒之拒拜皇帝为理由,对基督教进行了第一次大规模的镇压。基督教之拒拜皇帝在实质上的确不仅只是一个形式上和名义上的问题,而是根本的问题。因基督教初起时原是人民反抗帝国统治的运动,所以从其开始成立起,就在教义中规定了除上帝以外不拜任何的神,也不能将任何人当作神来崇拜。这实际是针对帝国成立后皇帝生时就塑像令人崇拜,死后又都被奉为神这情况而来的。基督教否定了这一点,就等于是否定了皇帝的权威,因而拒拜皇帝就成为了基督教与帝国政府对立的一个象征。在帝国政府看来,基督徒的这种行为当然是形同叛逆,以前个别基督徒之被迫害,就是因为这类事故。但狄其沃时的大规模镇压基督教并未奏效。

帝国政府对基督教最后也是最激烈的一次镇压是皇帝狄欧克利天诺所发动的一次。狄欧克利天诺曾正式宣布基督教为非法团体,禁止它的一切宗教活动,不论其公开的活动或秘密的活动皆算违法的。他没收了基督教的部财产。最能代表这次镇压的规模和决心的是狄欧克利天诺曾下令强迫全帝国境内的基督徒和所有被指认为有信基督教嫌疑的人都要到皇帝像前礼拜,拒绝礼拜的人一律处死无赦。这个命令虽曾雷厉风行了一个时期,但最后还是失败了。因多数基督徒是视死如归,绝不屈服的,而大批屠杀基督徒的结果,反而引起了一般人民对基督徒的同情和基督徒的敬崇,反过来却对帝国政府更加不满,到后来帝国政府乃不能不考虑这种大规模屠杀的严重后果。加以当时中上层分子——统治阶级中人信仰基督教的也非常多,他们有些就是地方官吏,当然不会去认真执行皇帝的命令,其他人也想尽办法影响帝国政府不要推行这个命令。所以,狄欧克利天诺最后只好承认失败,下令收回了成命。

帝国政府镇压基督教之遭到失败,显示了基督教在三世纪时已根深蒂固,已成了一个无法消除的势力,因此狄欧克利天诺下一代的皇帝君士坦丁(公元三〇六—三二三—三三七年)就改变了对基督教进行镇压的政策,开始承认基督教为合法,并利用基督教使之成为自己有力的统治工具。

狄欧克利天诺死后,帝国一度混乱,发生了争皇帝位的内乱,当公元三一三年君士坦丁还未取得最后胜利时,就与另一个皇帝在米丢兰侬(Mediolanum)联合发布了一个命令,即“米兰谕令”,承认了基督教为合法的宗教团体,准许其公开活动。公元三二三年君士坦丁再度统一了帝国后,即开始着手拉拢基督教——帝国内部最强大的一个势力,使之变成一个能与帝国合作的机构,以便利用这个势力来加强对人民的统治。君士坦丁达到这个目的的手段就是利用了当时基督教内部两个派别的斗争,首先以政治力量支持了其中对帝国统治者有利的一派,使之成为基督教的“正统”,然后再利用它来为帝国统治者服务。

三世纪时的基督教虽然在与帝国政府对立方面是一致的,但其内部也存在有斗争,因而给予了君士坦丁以可乘之机。这种内部斗争主要是源于基督教中一般社会上的中上层分子和贫苦人民的矛盾。这种矛盾突出地表现在两方面:其一是当社会上的中上层分子加入基督教后,从他们个人的阶级立场、阶级利益出发,必然要修改原来流行于基督教中的代表一般劳苦人民的一些思想,如“富人不能进天国”和“不劳动者不得食”之类的思想。其二是表现在信仰方面的分歧上。这种分歧虽然多少有些是由于宗教信仰在技术方面不断发展和变化的结果,但归根结底它仍然是基督教内部阶级分化、阶级对立的反映。基督教传入帝国各地后,首先是帝国东部——接受希腊文化影响的一带地方传布,因而在其流传间受到了希腊传统哲学的影响。在晚期希腊哲学中已认为宇宙间是有一种代表神的力量在活动的,并且有了“三位”的说法,即这种力量表现在三方面:一是神本身,一是神的力量——“道”(Logos),一是神的智慧——“灵”(Paracletos)。这种说法为基督教所接受,基督徒认为耶稣就表现着这种神力的一方面,即“道”。但表现神力的这三个方面之间的关系如何,它们是否本是一个东西的三个方面抑或是有高低主从之分呢?关于这个问题则争论很多。具体到耶稣身上,最后就归结到耶稣的人神身份问题,耶稣是人还是神,抑是人又是神呢。这个问题,就是宗教理论上的耶稣化身的问题,这个争论到三世纪时严重起来,因为这时它已经不是一个技术问题,而是反映着基督教变质后其内部阶级对立的严重化了。

四世纪初时,在这个问题的争论上,基督教内部主要有两个派别:一派主要主张同性同体论(Homoousios),此派在宗教史上被称为三位一体派,其领导人是亚塔那修(Athanasios)。他们认为神力的这三个方面完全是相等的,并无高低和主从之分,因此体现“道”的耶稣的地位也就同于上帝,因而耶稣就是神。另一派主张类性类体论(Homoiousioi),此派在宗教史上又被称为一神派,其领导人是亚里沃(Arius)。他们认为只有上帝是至高无上的神,“道”与“灵”都比上帝低,而后二者则是从属于前者的,所以耶稣只与上帝相类似,但不完全等同,这也就是说耶稣基本上与“人”接近。这两派的斗争反映了基督教内部的阶级分歧。主张同性同体论的大多是教会中属于上层社会的分子,他们想将耶稣彻底神秘化,以耶稣神的地位来提高自己在教会中的权威与地位。主张类性类体论者多是一般贫苦的教徒,在当时宗教信仰潮流之下,他们无法否认耶稣为神,但他们仍然希望耶稣是他们中间的一个——人。所以这两种信仰上的派别斗争——近人民的宗教意识与远人民的宗教意识的斗争,实质上是教会内部阶级斗争的具体反映。

君士坦丁要掌握和利用基督教,便以政治力量来支持其中有利于他的统治的那一种意见,从而使这派的主张在基督教中取得绝对地位,在这种情况下思想上统一起来了的基督教便会由与帝国政府对立转而与帝国政府站在一起了。公元三二五年,君士坦丁在小亚细亚西北角的尼基亚(Nicaea)地方召集了一次宗教大会,这种类型的宗教大会后来正式称为“公议会”。在尼基亚公议会上经过激烈的斗争,最后通过了一项决议案,即所谓“尼基亚信条”,决定同性同体论是基督教信仰的正统,而斥类性类体论为异端。这就是说基督教中的上层分子战胜了基督教中的贫苦人民,无疑地,此后这些上层分子将要按照他们的阶级利益领导基督教了。这是基督教由一个人民的宗教运动转变为统治阶级的统治工具的一个转折点。

尼基亚信条订立后,“正统”基督教在帝国力量支持下开始迫害异端者——一神派,但它并未能将一神派扑灭,在罗马帝国各地,特别是东部,一神派信徒仍很多,他们与三位一体派之间仍有一相当长时期的斗争。

表现在宗教信仰上的两派斗争,除耶稣化身问题外,还有另一关于复活节的推算法问题。复活节那一天原是犹太教的一个节日,据后来信基督教的人的附会,说耶稣死后又复活的那一天恰是犹太教的那个节日,这一天是星期日,所以各年不能是同一天,因而有了许多推算的办法。到基督教内部有了阶级分别,内部发生斗争之后,斗争皆系在宗教口号的掩饰下来进行,因而复活节推算法的这种技术问题也就成为了两派斗争的象征之一。故尼基亚公议会也就附带决定了复活节的“正确”推算法,即三位一体派的推算法。

在公元三二五年尼基亚公议会举行后,基督教开始加速变质,开始依附于帝国政府成为其统治机构的一部分。

基督教自公元三一三年取得了合法地位后,即开始采取了排斥各种非基督教的宗教的手段来使得自己能在罗马帝国国内唯我独尊,所以在公元三一三至三九二年的八十年间,进行了一连串的排异运动。基督教在东方各宗教中,在组织方面本特别严密,故在与他教的斗争中,很容易地就取得了优势。它打击其他宗教的方法有几种,在其势力大的地方则组织教徒强占异教的财富为己有,或在其他教的教徒礼拜时,组织基督徒去扰乱,阻止异类教徒作礼拜,此外它还经过皇帝来打击其他宗教,如劝皇帝减少或根本停止所有基督教以外异教的津贴(罗马帝国对它所承认的合法宗教团体皆有津贴)。由于君士坦丁以后的许多罗马皇帝看到利用基督教来统治帝国人民非常便利,已大多信奉了基督教,故而接受了基督教的建议,削减或停止了帝国政府对异教的津贴。

此后基督教势力日益强大,甚至对皇帝都具有一种限制的力量,在某种情况下还可以做到使皇帝按照基督教的意旨来办事了。如皇帝儒连诺(Julianus,公元三六一—三六三年)本不赞助基督教,不管其动机、政策、目的如何,他曾想恢复罗马旧宗教,因而在其在位期间,全帝国的基督教组织皆与之对立,称他为“叛教者”(Apostata)。当时儒连诺虽想恢复罗马旧宗教,但也不敢公开压迫基督教,故当时基督教仍继续发展着,由此可见基督教势力之强大。基督教提出“叛教者”之名来攻击皇帝,除其表面意义外,实在也还有较深刻的意义在内。因当时基督教虽已变质,但还保有一定的人民性,皇帝之企图恢复罗马旧宗教,多少是一种开倒车的行为,故“叛教者”也可理解为违反历史趋向者之意。在皇帝哥拉天诺(Gratianus,公元三七五—三八三年)在位时,基督教中很有威望的一个人,意大利北部米兰城的主教安伯娄舍(Ambrosius)曾请求他废掉罗马元老院中罗马旧教的“胜利神”神坛,哥拉天诺因而在公元三八二年下令取消了这个神坛。此事虽曾引起了许多不信基督教的元老的反对,但皇帝依然如此做了。同时罗马帝国成立后,皇帝本仍沿袭旧制,兼罗马旧教的最高主祭人,享有“大宗伯”(Pontifex Maximus)称号,此时安伯娄舍也建议哥拉天诺不再兼此异教称号。哥拉天诺亦服从之,除“大宗伯”称号。再如皇帝提沃窦舍(Theodosius)在公元三九〇年因一时愤怒,曾令军队在希腊一城屠杀了许多人民,在此事发生后皇帝去作礼拜时,安伯娄舍不允许他进礼拜堂,说他犯了流血大罪,只许他跪在礼拜堂外面。在他公开举行忏悔后,始准他进礼拜堂与公众一齐礼拜。由上述各事,可以看出这些皇帝不但利用基督教作为其统治工具,而且他们本人也在某种程度上相信这种宗教了,足证此时基督教之势力已非常强大,故而能够影响了统治阶级的最上层分子。

公元三九二年,提沃窦舍正式下令以基督教为罗马帝国国教,此后其他宗教,以及三位一体派以外的任何基督教的派别皆为非法宗教,再不准活动。事实上在其成为国教以前已经镇压了一神派,在公元三八〇年且曾大规模地屠杀了许多一神派的信徒。到公元三九二年,“正统”基督教彻底取得了胜利。

成为罗马帝国国教后的基督教享有许多特权,如教士免税免役,教会得自由接受信徒赠予的财产,教会财产一律不向国家纳税等。帝国政府并允许主教设立法庭,这种教会法庭受理两类案件,一类是牵涉到教士的案件,一类是与宗教道德有关的案件。自此,帝国内部乃有了两套司法系统。

基督教发展到这一阶段后,已完全丧失了初起时的人民性、进步性,但这种最后的妥协在其初时也不是没有线索可寻的。基督教在其初起时,有其代表人民的一面,但也有与现状妥协的一面,如它承认阶级制度,承认有主奴关系等。然而最初它的进步性是占主要方面的,由于早期基督教徒都是奴隶、贫民与小手工业者,他们都是劳动者,故基督教教义自始就提倡劳作。“不工作的人,不应当吃饭”这一口号,充分表现了奴隶社会人民对奴隶主的愤恨。又如基督教最初虽然就承认阶级制度,但却同时又以为从神的立场看,人都是一样的,实际上虽有阶级分别,但这不是主要问题,主要问题是个人的道德、修养与品格问题。他们认为只要是人,就应有人的地位,这点是与奴隶主之视奴隶为牲畜的思想相对立的。基督教既然传布这种思想,故自始就反对奴隶主以人民的性命为娱乐的角斗。在基督教势力强大后,曾多次影响皇帝使之禁止角斗。这种坚定的人民情绪,虽然在基督教已将要大大变质的公元四世纪初期,也终于迫使君士坦丁接受了基督教的意见,在三二五年正式下令禁止了角斗。一直到公元三二五年尼基亚公议会召开后,基督教开始被君士坦丁掌握了过去,渐变成了帝国统治工具之一,基督教所具有的这种人民性和进步性也因而很快地减削和冲淡了。到公元三九二年基督教成为了帝国国教,并对各异教取得了彻底的胜利后,其进步性和人民性乃完全丧失,只余下了它的妥协的一面了。

此后,基督教即开始成为了帝国统治人民的有力武器。

(原载《世界上古史讲义》,中华书局2012年版,第346~35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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