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纲鉴易知录卷七十

宋纪

神宗皇帝

纲 戊申,神宗皇帝熙宁元年,春正月朔,日食。

目 帝不受朝,诏宰相极言阙失。帝尝谓文彦博曰:“天下敝事至多,不可不革。”彦博对曰:“譬如琴瑟不调,必更张之。”韩绛曰:“为政立事,当有大小先后之序。”帝曰:“大抵威克厥爱,乃能有济。”又谓彦博曰:“当今理财最为急务。养兵备边,府库不可不丰,大臣共宜留意节用。”

纲 赵概罢。

目 概秉心和平,与人无怨恶,在官如不能言,然阴以利物者为多,时议比之刘宽、娄师德。以老求罢。

纲 以唐介参知政事。

纲 夏四月,诏王安石越次入对。

目 安石受命,历七月始至京师,诏越次入对。帝问为治所先,安石对曰:“择术为先。”帝曰:“唐太宗何如?”曰:“陛下当法尧、舜,何以太宗为哉!尧、舜之道至简而不烦,至要而不迂,至易而不难,但末世学者不能通知,以为高不可及耳。”帝曰:“卿可谓责难于君。”

一日御讲度,群臣退,帝留安石坐,因言“唐太宗必得魏徵,汉昭烈必得诸葛亮,然后可以有为,二子诚不世出之人也。”安石曰:“陛下诚能为尧、舜,则必有皋、夔、稷、契;诚能为高宗,则必有傅说;彼二子者何足道哉!以天下之大,常患无人可以助治者,以陛下择术未明,推诚未至,虽有皋、夔、稷、契、傅说之贤,亦将为小人所蔽,卷怀而去耳。”帝曰:“何世无小人!虽尧、舜之时,不能无四凶。”安石曰:“惟能辨四凶而诛之,此其所以为尧、舜也。若使四凶得肆其谗慝,则皋、夔、稷、契亦安肯苟食其禄以终身乎。”

纲 六月,河决恩、冀、瀛州。

纲 秋七月,以陈升之知枢密院事。

纲 京师地震。

目 自七月至十一月京师地震者六,河朔地亦大震。

纲 九月,初封太祖曾孙从式为安定郡王。

目 帝谓创业垂统,实自太祖,顾无以称,乃下诏封太祖诸孙行尊者一人,奉太祖祀,世世勿绝。同知太常礼院刘攽言:“礼,诸侯不得祖天子。太祖传天下于太宗,继体之君,皆太祖子孙,不当别为天子置后。若崇德昭、德芳之后,世世勿降爵,宗庙祭祀,使之在位,则所以褒扬艺祖者著矣。”帝从之。遂有是命。从式,德芳之孙也。

纲 冬十一月,郊。

目 执政以河朔早伤,国用不足,乞南郊勿赐金帛。诏学士议。司马光曰:“救灾节用,当自贵近始,可听也。”王安石曰:“常衮辞堂馔,时以为衮自知不能,当辞职,不当辞禄。且国用不足,以未得善理财者故也。”光曰:“善理财者不过头会箕敛尔。”安石曰:“不然。善理财者,不加赋而国用足。”光曰:“天下安有此理!天地所生财货百物,不在民则在官,彼设法夺民,其害乃甚于加赋,此盖桑弘羊欺武帝之言,太史公书之,以见其不明耳。”争议不已。帝曰:“朕意与光同,然姑以不允答之。”会安石草制引常衮事责两府,两府不敢复辞。

纲 十二月,邵亢罢。

纲 己酉,二年,春二月,以富弼同平章事,王安石参知政事。

目 初,弼自汝州入觐,诏许肩舆至殿门,令其子掖以进,且命毋拜。坐语,从容访以治道。弼知帝果于有为,对曰:“人君好恶不可令人窥测,可测则奸人得以傅会。当如天之监人,善恶皆所自取,然后诛赏随之,则功罪皆得其实矣。”又问边事,弼对曰:“陛下临御未久,当布德惠,愿二十年口不言兵。”帝默然。至日昃乃退。欲以集禧观使留之,力辞赴郡。至是,召拜司空兼侍中,赐甲第;悉辞之,乃诏以左仆射同平章事。

时帝以灾变避殿,减膳撤乐,王安石言:“灾异皆天数,非关人事得失所致。”弼在道闻之,叹曰:“人君所畏者天耳,若不畏天,何事不可为者。此必奸人欲进邪说以摇上心,使辅弼谏诤之臣无所施其力。是治乱之机,不可以不速救。”即上书数千言力论之。及入对,又曰:“君子小人之进退,系王道之消长,愿深加辨察,勿以同异为喜怒,喜怒为用舍。陛下好使人伺察外事,故奸得志。又今中外之务渐有更张,此必小人献说于陛下也。大抵小人惟喜动作生事,则其间有所希觊;若朝廷守静,则事有常法,小人何望哉。愿深烛其然,无使有悔!”

帝欲用安石,唐介言:“安石难大任。”帝曰:“文学不可任邪?经术不可任邪?吏事不可任邪?”介对曰:“安石好学而泥古,故议论迂阔,若使为政,必多所更变。”介退谓曾公亮曰:“安石果大用,天下必困扰,诸公当自知之。”帝问侍读孙固曰:“安石可相否?”固对曰:“安石文行甚高,处侍从、献纳之职可矣。宰相自有度,安石狷狭少容。必欲求贤相,吕公著、司马光、韩维其人也。”帝不以为然,竟以安石参知政事,谓之曰:“人皆不能知卿,以卿但知经术,不晓世务。”安石对曰:“经术正所以经世务。”帝曰:“然则卿设施以何为先?”安石对曰:“变风俗,立法度,正方今之所急也。”帝深纳之。

纲 创制置三司条例司,议行新法,命陈升之、王安石领其事。

目 王安石言:“周置泉府之官,以权制兼并,均济贫乏,变通天下之财,后世惟桑弘羊、刘晏粗合此意。学者不能推明先王法意,更以为人主不当与民争利。今欲理财,则当修泉府之法,以收利权。”帝纳其说。

安石犹恐帝不能决意任之,乃复言:“人才难得亦难知。今使十人理财,其中容有一二败事,则异论乘之而起。尧与群臣共择一人治水,尚不能无败事,况所择而使非一人,岂能无失。要当计利害多少,不为异论所惑。”帝曰:“有一人败事而遂废所图,此所以少成事也。”乃立制置三司条例司,掌经画邦计,议变旧法,以通天下之利。命升之、安石领其事。

初,泉人吕惠卿,自真州推官秩满入都,与安石论经义意多合,遂定交。因言于帝曰:“惠卿之贤,虽前世儒者未易比也。学先王之道而能用者,独惠卿而已。”遂以惠卿及苏辙并为简详文字。事无大小,安石必与惠卿谋之,凡所建请章奏皆惠卿笔也。又以章惇为三司条例官,曾布简正中书五房。凡有奏请,朝臣以为不便者布必上疏条析,以坚帝意,使专任安石,以威胁众,俾毋敢言,由是安石信任布亚于惠卿。而农田、水利、青苗、均输、保甲、免役、市易、保马、方田诸役相继并兴,号为新法,颁行天下。

安石与刘恕友善,欲引置三司条例,恕以不习金谷为辞,且曰:“天子方属公以大政,宜恢张尧、舜之道以佐明主,不应以利为先。”安石遂与之绝。

纲 夏四月,河决,地震,旱。

纲 参知政事唐介卒。

目 介简伉敢言,居政府数与王安石争辩,而安石强解,帝主其说,介不胜其愤,遂疽发背而卒。谥忠肃。

纲 以薛向为江、浙、荆、淮发运使。

纲 罢知开封府滕甫。

目 初,甫同修起居注,帝召问治乱之道,对曰:“治乱之道,知黑白、东西,所以变色易位者,朋党汩之也。”帝曰:“卿知君子、小人之党乎?”曰:“君子无党,譬之草木,绸缪相附者,必蔓草非松柏也。朝廷无朋党,虽中主可以济;不然,虽上圣亦殆。”帝以为名言,乃以翰林学士知开封府。甫在帝前论事,如家人父子,言无文饰,洞见肺鬲。帝知其诚,尽事无巨细,人无亲疏,辄皆问之,甫随事解答,不少嫌隐。王安石尝与甫同考试,语言不相能,深恶甫。会议新法,恐甫言而帝信之,因极力排甫,出知郓州。

纲 遣使察农田水利赋役于天下。

目 从三司条例司之请,遣刘彝、谢卿材、侯叔献、程颢、卢秉、王汝翼、曾伉、王广廉八人行诸路,相度农田、水利、税赋、科率、徭役利害。

纲 置卖盐场于永兴军,罢通商法。

目 官自鬻之,从薛向之请也。

纲 五月,罢翰林学士郑獬、宣徽北院使王拱辰、知制诰钱公辅。

目 獬权开封府,不肯行新法;拱辰与王安石议新法不合;公辅言滕甫不宜去,薛向变法当黜。安石恶之,出獬知杭州,拱辰判应天府,公辅知江宁府。

纲 六月,罢御史中丞吕诲。

目 王安石既执政,士大夫多以为得人,吕诲独言其不通时事,大用之则非所宜。将对,学士司马光亦将诣经筵,相遇并行,光密问:“今日所言何事?”诲曰:“袖中弹文乃新参也。”光愕然曰:“众喜得人,奈何论之?”诲曰:“君实亦为是言邪!安石虽有时名,然好执偏见,轻信奸回,喜人佞已。听其言则美,施于用则疏,置诸宰辅,天下必受其祸。且上新即位,所与图治者二三执政而已,苟非其人,将败国事。此乃心腹之疾,顾可缓邪!”

上疏言:“大奸似忠,大诈似信。安石外示朴野,中藏巧诈,骄蹇慢上,阴贼害物。诚恐陛下悦其才辩,久而倚毗,大奸得路,群阴汇进,则贤者尽去,乱由是生。臣究安石之迹,固无远略,惟务改作,立异于人,徒文言而饰非,将罔上而欺下,臣窃忧之,误天下苍生必斯人也。”疏奏,帝方眷注安石,还其章疏。诲遂求去,安石亦求去。帝谓曾公亮曰:“若出诲,恐安石不自安。”安石曰:“臣以身许国,陛下处之有义,臣何敢以形迹自嫌,苟为去就。”乃出诲知邓州。

诲既斥,安石益横,光由是服诲之先见,自以为不及也。诲三居言职,始论陈旭,次论欧阳修。最后论王安石。凡三见黜,人推其鲠直。

王安石嫌吕公弼不附己,乃白用公弼弟知开封府公著为中丞以逼之,公弼果力求去,帝不许。公著言于帝曰:“惟人君去偏听独任之弊,而不主先入之言,则不为邪说所乱矣。”帝善其言,而不能用。

纲 秋七月,行均输法。

目 条例司言:“诸路上供,岁有常数,年丰可以多致,而不能赢馀;年歉难于供亿,而不敢不足。远方有倍蓰之输,中都有半价之鬻,徒使富商大贾,乘公私之急,以擅轻重敛散之权。今江、浙、荆、淮发运使实总六路赋入,宜假以钱货,资其用度。凡上供之物,皆得徙贵就贱,因近易远。预知在京仓库所当办者,得以便宜蓄买,而制其有无,庶几国用可足,民财不匮。”诏以发运使薛向领均输平准,专行于六路,赐内藏钱五百万缗,上供米三百万石。时议者虑其为扰,多言非便,帝不听。

薛向既董其事,乃请设置官属,从之。苏辙言:“今先设官置吏,簿书廪禄,为费已厚,非良不售,非贿不行。是官买之价,比民必贵;及其卖也,弊复如前。此钱一出,恐不可复,纵使其间薄有所获,而征商之额所损必多矣。”帝方惑于王安石,不纳其言,然均输法亦迄不能就。

纲 八月,罢判国子监范纯仁。

目 初,纯仁自陕西转运副使召还,拜起居舍人、同知谏院,奏言:“王安石变祖宗法度,掊克财利,民心不宁。书曰:‘怨岂在明,不见是图。’愿陛下图不见之怨。”帝曰:“何谓不见之怨?”对曰:“杜牧所谓‘不敢言而敢怒’者是也。”帝曰:“卿善论事,宜为朕条陈古今治乱可为监戒者。”遂作尚书解以进。

时帝切于求治,多延见疏逖小臣,咨访阙失。纯仁言:“小人之言听之若可采,行之必有累。盖知小忘大,贪近昧远。愿加深察。”及薛向行均输法于六路,纯仁言:“臣尝亲奉德音,欲修先王补助之政。今乃使小人掊克生灵,敛怨基祸。安石以富国强兵之术启迪上心,欲求近功,忘其旧学,鄙老成为因循,弃公论为流俗,异己者为不肖,合意者为贤人。在廷之臣,方大半趋附,陛下又从而驱之,其将何所不至!道远者理当驯致,事大者不可速成,人才不可急求,积弊不可顿革,俨欲事功急就,必为佞所乘。宜速还言者而退安石。”留章不下。纯仁力求去,不许。未几罢谏职,改判国子监,纯仁去意愈确。安石使谕之曰:“已议除知制诰矣。”纯仁曰:“是以利我也。言不用,万钟何加焉!”遂录所上章申中书。安石大怒,乞加重贬,帝曰:“宜与一善地。”命知河中府,寻徙成都转运使,以新法不便,戒州县未得遽行,安石怒其沮格,以事左迁知和州。

纲 以程颢权监察御史里行。

目 初,颢举进士,再调晋诚令,民以事至县者必告以孝弟忠信。度乡村远近为伍保,使之力役相助,患难相恤。凡孤茕残废,使无失所,行旅疾病,皆有所养。乡必有校,暇时亲至,召父老与之语;儿童所读书,亲为正句读。乡民为社会,为立科条,旌其善恶。在县三年,民爱之如父母。去之日,哭声振野。用荐者改著作佐郎。至是,吕公著荐为御史。帝素知其名,数召见;每退,必曰:“频求对,欲常常见卿。”一日从容咨访,报正午,始趋出庭,中人曰:“御史不知上未食乎!”颢前后进说甚多,大要以正心、窒欲、求言、育才为言,务以诚意感悟人主。尝劝帝防未萌之欲,及勿轻天下士。帝俯躬曰:“当为卿戒之。”

纲 罢条例司检详文字苏辙。

目 辙与吕惠卿论多不合,会遣八使于四方求遗利,辙以书抵王安石,力陈其不可。安石怒,将加之罪,陈升之止之,乃以为河南府推官。

纲 九月,行青苗法。

目 初,陕西转运使李参以部内多戍兵,而粮储不足,令民自隐度麦粟之赢,先贷以钱,俟谷熟还官,号青苗钱。经数年,廪有余粮。至是,条例司请:“以诸路常平、广惠仓钱谷,依陕西青苗钱例,民愿预借者给之,令出息二分,随夏秋税输纳,愿输钱者从其便;如遇灾伤,许展至丰熟日纳。非惟足以待凶荒之患,民既受贷,则兼并之家,不得乘新陈不接以邀倍息。又常平、广惠之物,收藏积滞,必待年俭物贵,然后出粜,所及者不过城市游手之人,今通一路有无,贵发贱敛,以广蓄积,平物价,使农人有以赴时趋事,而兼并不得乘其急。凡此皆以为民,而公家无所利其入,是亦先王散惠兴利,以为耕敛补助之意也。欲量诸路钱谷多寡,分遣官提举,每州选通判幕职官一员,典干转移出纳,仍先自河北、京东、淮南三路施行,俟有绪推之诸路。”诏曰:“可。”乃出内库缗钱百万,籴河北常平粟,而常平、广惠仓之法遂变为青苗矣。

初,王安石既与吕惠卿议定,出示苏辙等曰:“此青苗法也,有不便以告,勿疑。”辙曰:“以钱贷民,本以救民。然出纳之际,吏缘为奸,虽有法不能禁;钱入民手,虽良民不免妄用;及其纳钱,虽富民不免逾限;如此,则恐鞭箠必用,州县之事烦矣。”安石曰:“君言诚有理,当徐思之。”由是逾月不言青苗。

会京东转运使王广渊言:“春农事兴而民苦乏,兼并之家得以乘急要利。乞留本道钱帛五十万,贷之贫民,岁可获息二十五万。”从之。其事与青苗法合,安石始以为可用。召广渊至京师与之议,于是决意行焉。

纲 以吕惠卿为崇政殿说书。

目 王安石荐惠卿为太子中允、崇政殿说书。司马光谏曰:“惠卿巧,非佳士,使王安石负谤于中外者皆其所为。安石贤而愎,不闲世务,惠卿为之谋生,而安石力行之,故天下并指为奸邪。近者进擢不次,大不厌从心。”帝曰:“惠卿进对明辩,亦似美才。”光对曰:“惠卿诚文学辩捷,然用心不正,愿陛下徐察之。江充、李训若无才,何以动人主?”帝默然。光又贻书安石曰:“谄谀之士,于公今日诚有顺适之快,一旦失势,将必卖公自售矣。”安石不悦。

纲 冬十月,富弼罢。

目 王安石用事,雅不与弼合,弼度不能争,多称疾求退,章数十上。帝曰:“卿即去,谁可代卿者?”弼荐文彦博。帝默然良久,曰:“王安石何如?”弼亦默然。遂出判亳州。弼恭俭孝敬,好善疾恶,常言:“君子与小人并处,其势必不胜。君子不胜,则奉身而退,乐道无闷;小人不胜,则交结构扇,千岐万辙,必胜而后已。待其得志,遂肆毒于善良,求天下不乱,不可得也。”

纲 以陈升之同平章事。

目 升之既相,帝问司马光曰:“近相升之,外议云何?”对曰:“闽人狡险,楚人轻易。今二相皆闽人,二参政皆楚人,必将援引乡党之士,充塞朝廷,风俗何以更得淳厚。”帝曰:“升之有才智,晓民政。”光曰:“但不能临大节不可夺耳。凡才智之士,必得忠直之人从旁制之,此明主用人之法也。”帝又曰:“王安石何如?”对曰:“人言安石奸邪,则毁之太过;但不晓事,又执拗耳。”

纲 城绥州。

目 初,夏主秉常寇秦州,复上誓表,请纳安远、塞门二砦以乞绥州,诏将许之,鄜延宣抚郭逵上言曰:“此正商於六百里之策也。非先交二砦,不可与绥。”朝议以为然,赐以誓诏。逵命机宜文字赵等如夏,以夏人渝盟,请城绥州不以易二砦,从之,改名绥德城。

纲 十一月,命韩绛制置三司条例。

目 初,陈升之欲傅会王安石以固其位,安石亦患正论盈廷,引升之为助。升之知其不可,而竭力为之用;安石德之,故先使正相位。升之即相,乃时为小异,阳若不与之同者。因言于帝曰:“宰相无所不统,所领职事,岂可称司,请罢制置三司条例司。”由是二人遂判,安石乃荐绛共事。安石每奏事,绛必曰:“臣见安石所陈非一,皆至当可用,陛下宜省察。”安石恃以为助。

纲 十二月,下龙图阁学士祖无择秀州狱,贬为忠正节度副使。

目 初,无择与王安石同知制诰,安石尝辞一人所馈润笔物,不获,取置诸院梁上。安石忧去,无择用为公费,安石闻而恶之。及安石得政,乃讽监司求无择罪。会知明州苗振以贪闻,御史王子韶使两浙廉其状,因迎安石意,遂连无择在杭州贪贿。时无择知通进银台司,自京师逮赴秀州狱,巧诋无所得,遂诬以他事,调为忠正军节度副使。无择以言语、政事为时名卿,被诬放弃,士论惜之。

纲 增置宫观官。

目 帝以监司郡守有老不任职者,则与闲局,王安石亦欲以处异议者,遂增置三京留司、御史台、国子监及诸州宫观官使,不限员。

纲 以张载为崇文院校书,寻辞归。

目 载,长安人,少喜谈兵,至欲结客取洮西之地。年二十,以书谒范仲淹,仲淹谓之曰:“儒者自有名教可乐,何事于兵!”因劝之读中庸。载读其书,犹以为未足,又访诸释、老,累年究极其说,知无所得,反而求之六经,与程颢、程颐论道学之要,涣然自信曰:“吾道自足,何事傍求。”于是尽弃异学,淳如也。举进士,调云岩令,以敦本善俗为先。每月吉,具酒食,召乡人高年会县庭,亲劝酬之,使人知养老事长之义,因访民疾苦,及告所以训戒子弟之意。

帝初即位,一新百度,思得才哲之士谋之,吕公著荐载有古学,召见,问治道。载对曰:“为政不法三代者终苟道也。”帝悦,以为崇文校书。一日见王安石,安石问以新政。载曰:“公与人为善则人以善归公,如教玉人琢玉,则宜有不受命者矣。”未几移疾,屏居南山下。

纲 庚戌,三年,春正月,罢判尚书省张方平。

目 初,帝欲用王安石,方平以为不可。方平寻以丧去,服阕,以观文殿学士判尚书省。安石言留之不便,遂出知陈州。及陛辞,极论新法之害,帝为之怃然。未几召为宣徽北院使,留京师,安石深沮之,方平亦力求去,乃复出判应天府。

纲 二月,河北安抚使韩琦请罢青苗法。王安石称疾不朝,诏谕起之。

目 河北安抚使韩琦上疏曰:“臣准散青苗诏书,务在惠小民,不使兼并乘急以要倍息,而公家无所利其入。今所立条约,乃令乡户及坊郭户,借钱一千,纳一千三百,是官自放钱取息,与初诏相违。又条约虽禁抑勒,然不抑勒,则上户必不愿请,下户虽或愿请,请时甚易,纳时甚难,将来必有督索同保均赔之患。陛下躬行节俭,以化天下,自然国用不乏,何必使兴利之臣,纷纷四出,以致远迩之疑哉。乞罢提举官,第委提点刑狱,依常平旧法施行。”帝袖其疏以示执政曰:“琦真忠臣,虽在外不忘王室。朕始谓可以利民,今乃害民如此!且坊郭安得青苗,而使者亦强与之。”王安石勃然进曰:“苟从其所欲,虽坊郭何害!”因难琦奏曰:“如桑弘羊笼天下货财以奉人主私用,乃可谓兴利之臣。今陛下修周公遗法,抑兼并,振贫弱,非所以佐私欲,安可谓兴利之臣乎!”帝终以琦说为疑,安石遂称疾不出。

帝谕执政罢青苗法,赵抃请俟安石出。安石求去,帝命司马光草答诏,有“士夫沸腾,黎民骚动”之语。安石抗章自辩,帝为巽辞谢之,且命吕惠卿谕旨。韩绛又劝帝留安石,安石入谢,因言:“中外大臣、从官、台谏朋比,欲败先王正道以沮陛下,此所以纷纷也。”帝以为然。安石乃起视事,持新法益坚。以琦奏付条例司,令曾布疏驳,刊石颁之天下。琦申辩愈切,且论安石妄引周礼以惑上听,皆不报。

纲 以司马光为枢密副使;固辞不拜。

目 光素与王安石厚,及行新法,贻书开陈再三,又与吕惠卿辨论于经筵,安石不乐。帝欲大用光,访之安石,安石曰:“光外托劘上之名,内怀附下之实,所言尽害政之事,所与尽害政之人,而欲置之左右使预国论,此消长之机也。光才岂能害政,但在高位,则异论之人倚以为重。韩信立汉赤帜,赵卒夺气,今用光,是与异论者立赤帜也。”

及安石称疾不出,帝乃以光为枢密副使。光辞曰:“陛下所以用臣,盖察其狂直,庶有补于国家。若徒以禄位荣之,而不取其言,是以天官私非其人也。臣徒以禄位自荣,而不能救生民之患,是盗窃名器,以私其身也。陛下诚能罢制置条例司,追还提举官,不行青苗、助役法,虽不用臣,臣受赐多矣。青苗之散,使者恐其逋负,必令贫富相保;贫者无可偿,则散而之四方,富者不能去,必责使代偿,十年之外,贫者既尽,富者亦贫,常平又废,加之以师旅,因之以饥馑,民之羸者必委死沟壑,壮者必聚而为盗贼,此事之必至者也。”疏凡九上,帝使谓之曰:“枢密,兵事也,官各有职,不当以他事为辞。”光对曰:“臣未受命,则犹侍从也,于事无不可言者。”会安石复起视事,乃下诏允光辞,收还敕诰。知通进银台司范镇封还诏旨者再,帝以诏直付光,不由门下。镇奏曰:“由臣不才,使陛下废法。”乞解其职,许之。

纲 解韩琦河北安抚使。

目 琦以论青苗不见听,上疏请解河北安抚使,止领大名府路。王安石欲沮琦,即从之。

纲 三月,始以策试进士。

目 初,同知贡举吕公著在贡院中密奏言:“天子临轩策士而用诗赋,非举贤求治之意,乞出自宸衷以咨访治道。”至是上御集英殿试进士,遂专用策,赐叶祖洽以下三百人及第出身。祖洽策言:“祖宗多因循苟简之政,陛下即位革而新之。”得擢第一。时直史馆苏轼谓“祖洽诋祖宗以媚时宰,而魁多士,何以正风化”?乃拟答进士策献之。上以示王安石,安石言“轼才亦高,但所学不正,又以不得逞之故,其言遂跌荡至此”,数请绌之。

纲 置刑法科。

纲 贬知审官院孙觉知广德军。

目 帝初即位,觉为右正言,以言事忤帝意,罢去。王安石早与觉善,将援以为助,自知通州召还,累改知审官院。时吕惠卿用事,帝问于觉,觉对曰:“惠卿辩而有才,过于人数等,特以为利之故,屈身安石。安石不悟,臣窃以为忧。”帝曰:“朕亦疑之。”青苗法行,首议者谓:“周官泉府,民之贷者至输息二十而五,国事之财用取具焉。”觉条奏其妄曰:“成周赊贷,特以备民之缓急,不可徒与也,故以国服为之息。然国服之息,说者不明,郑康成释经乃引王莽计赢受息,无过岁什一为据。不应周公取息重于莽时,况国用专取具于泉府,则冢宰九赋将安用邪!圣世宜讲求先王之法,不当取疑文虚说以图治。”安石览之怒,始有逐觉意。会曾公亮言畿县散青苗钱,有追呼抑配之扰。安石遣觉行视虚实,觉言:“民实不愿与官相交,望赐寝罢。”遂坐奉诏反覆,贬知广德军。

纲 夏四月,贬御史中丞吕公著知颍州。

目 青苗法行,公著上疏曰:“自古有为之君,未有失人心而能图治,亦未有胁之以威,胜之以辩,而能得人心者也。昔日之所谓贤者,今皆以此举为非,而主议者一切诋为流俗浮论,岂昔皆贤而今皆不肖乎!”会帝使公著举吕惠卿为御史,公著曰:“惠卿固有才,然奸邪不可用。”王安石以是积怒公著,诬其言“韩琦欲因人心如赵鞅兴晋阳之甲以逐君侧之恶”,贬知颍州。

纲 赵抃罢。

目 安石持新法益坚,抃大悔恨,上疏言:“制置条例司,建使者四十余辈,骚动天下。安石强辩自用,诋公论为流俗,违众罔民,顺非文过。近者,台谏侍从多以言不听而去,司马光除枢密不肯拜。且事有轻重,体有大小。财利于事为轻,而民心得失为重。青苗使者于体为小,而禁近耳目之臣用舍为大。今去重而取轻,失大而得小,惧非宗庙、社稷之福也。”奏入,恳求去位,乃出知杭州。抃长厚清修,为政善因俗施教,宽猛不同,以惠利为本,韩琦称为人中表仪,己不及也。

纲 以韩绛参知政事。

纲 以李定为监察御史里行。罢知制诰宋敏求、苏颂、李大临。

目 定少受学于王安石,举进士,为秀州判官。孙觉荐之朝,召至京师。知谏院李常见之,问曰:“君从南方来,民谓青苗法如何?”定曰:“民便之,无不喜者。”常曰:“举朝方共争是事,君勿为此言。”定即往白安石,且曰:“定但知据实以言,不知京师乃不许。”安石大喜,立荐对。帝问青苗事,定曰“民甚便之”。于是诸言新法不便者,帝皆不听。命定知谏院,宰相言:“前无选人除谏官之比。”遂拜监察御史里行。知制诰宋敏求、苏颂、李大临言:“定不由铨考擢授朝列,不缘御史荐寘宪台,虽朝廷急于用才,度越常格,然隳紊法制,所益者小,所损者大。”封还制书。诏谕数四,颂等执奏不已;并坐累格诏命,落知制诰。天下谓之“三舍人”。

纲 罢临察御史里行程颢、张戬、右正言李常,以谢景温为侍御史知杂事。

目 颢言:“自古兴治立事,未有中外人情交谓不可而能有成者。正使侥幸小有事成,而兴利之臣日进,尚德之风浸衰,尤非朝廷之福。”帝令颢诣中书议,安石方怒言者,厉色待之。颢徐言曰:“天下事非一家私议,愿平气以听之。”安石为之愧屈。

戬与台官王子韶论新法不便,乞召还孙觉、吕公著。戬又上疏论王安石乱法,曾公亮、陈升之依违不能救正,韩绛左右徇从,李定以邪谄窃台谏,吕惠卿刻薄辩给,假经术以文奸言,岂宜劝讲君侧。又诣中书争之,安石举扇掩面而笑,戬曰:“戬之狂直,宜为公笑,然天下之笑公者不少矣。”陈升之从傍解之,戬曰:“公亦不得为无罪。”升之有愧色。

常上言:“均输青苗,敛散取息,傅会经义,何异王莽猥析周官片言以流毒天下。”安石遣所亲密谕意,常不为止。又言:“州县散常平钱实不出本,勒民出息。”帝诘安石,安石请令常具官吏主名;常以非谏官体,不奉诏。

安石既积怒言者,而颢等以言不行,亦各乞罢,乃罢常通判滑州,戬知公安县,子韶知上元县。安石素善颢,及是虽不合,犹敬其忠信,但出为京西路提刑。颢固辞,乃改签书镇宁节度判官。数日之间,台谏一空。安石以外议纷纷,请以姻家谢景温为侍御史知杂事,帝从之。

纲 五月,诏罢制条例归中书,以吕惠卿兼判司农寺。

纲 辽立贤良科。

纲 分审官东、西院。六月,罢知谏院胡宗愈。

目 旧制,文选属审官院,武选属枢密院。至是帝与王安石议分审官为东、西院,东主文,西主武,以夺枢密之权,且沮文彦博也。彦博言于帝曰:“若是则臣无由与武臣相接,何由知其才而委令之哉!”帝不听。宗愈亦力言其不可,且言:“李定非才。”帝恶之,手诏“宗愈潜伏奸意,中伤善良”,罢通判真州。

监察御史陈荐言:“李定顷为泾县主簿,闻母仇氏死,匿不为服。”定自辩实不知为仇氏所生,故疑不敢服,而以侍养辞官。曾公亮谓“当行追服”,王安石力主之。罢荐御史,而改定为崇政殿说书。监察御史林旦、薛昌朝、范育复言:“定不孝之人,不宜居劝讲之地。”且论安石之罪。安石又白罢三人。定亦不自安,求解说书,乃检正中书吏房直舍人院。

纲 以朱寿昌通判河中府。

目 寿昌父巽守京兆时,妾刘有娠而出,生寿昌,数岁乃还父家,母子不相闻者五十年。寿昌行四方求之,不得,饮食罕御酒肉,与人言辄流涕。及知广州军,与家人诀,弃官入秦,誓不见母不还。行次同州得焉,刘氏时年七十余矣。京兆守臣钱明逸以闻,诏寿昌赴阙。时言者共攻李定不服母丧,王安石力主定,因忌寿昌。及寿昌至,但付审官院折资,通判河中府。居数岁,其母卒,寿昌居丧几丧明,天下称其孝。

纲 秋七月,罢吕公弼知太原府,以冯京为枢密副使。

目 公弼以王安石变法,数劝其务安静,安石不悦。公弼具疏将论之,从孙嘉问窃其稿以示安石,安石先白之,帝怒,遂罢公弼知太原府。吕氏号嘉问为“家贼”。

京为御史中丞,言:“薛向总利权无绩效,近者复除天章阁待制,于侍从为最亲,非向人材所堪处。”帝不悦,以语安石,安石请改用京,帝从之,以为枢密副使。

纲 出直史馆苏轼通判杭州。

目 轼自直史馆议贡举与帝合,即日召见,问方今政令得失。轼对曰:“陛下天纵文武,不患不明,不患不勤,不患不断,但患求治太急,听言太广,进人太锐。愿镇以安静,待时之来,然后应之。”帝竦然曰:“卿三言,朕当熟思之。凡在馆阁,皆当为朕深思治乱,无有所隐。”轼退言于同列,王安石不悦,命权开封推官,将困之以事。

轼决断精敏,声闻益远。尝以新法不便,上疏极论,且曰:“臣之所言者三言而已,愿陛下结人心,厚风俗,存纪纲。人主所恃者人心也,自古及今未有和易同众而不安,刚果自用而不危者。祖宗以来,治财用者不过三司,今陛下又创制置三司条例司,使六七少年日夜讲求于内,使者四十余辈分行营干于外。以万乘之主而言利,以天子之宰而治财,君臣宵旰,几一年矣,而富国之功茫如捕风。青苗放钱,自昔有禁,今陛下始立成法,每岁常行,虽云不许抑配,而数世之后,暴君污吏,陛下能保之乎!昔汉武以财力匮竭,用桑弘羊之说,买贱卖贵,谓之均输,于时商贾不行,盗贼滋炽,几至于乱。臣愿陛下结人心者此也。国家之所以存亡者,在道德之浅深,不在乎强与弱。历数之所以长短者,在风俗之厚薄,不在乎富与贫。臣愿陛下务崇道德而厚风俗,不愿陛下急于有功而贪富强。仁祖持法至宽,用人有序,专务掩覆过失,未尝轻改旧章。考其成功,则曰未至;言乎用兵,则十出而九败;言乎府库,则仅足而无余;徒以德泽在人,风俗知义,故升遐之日,天下归仁。议者见其末年吏多因循,事不振举,乃欲矫之以苛察,济之以智能,招来新进勇锐之人,以图一切速成之效。未享其利,浇风已成,欲望风俗之厚,岂可得哉!臣愿陛下厚风俗者此也。祖宗委任台谏,未尝罪一言者,纵有薄责,旋即超升。台谏固未必皆贤,所言亦未必皆是,然须养其锐气,而借之重权者,将以折奸臣之萌也。臣闻长老之谈,皆谓台谏所言,常随天下公议。今者物论沸腾,怨交至,公议所在,亦知之矣。臣恐自兹以往,习惯成风,尽为执政私人,以致人主孤立,纲纪一废,何事不生?臣愿陛下存纪纲者此也。”时王安石赞帝以独断专任,轼因试进士发策,以晋武平吴独断而克,苻坚伐晋独断而亡,齐恒专任管仲而霸,燕哙专任子之而败,事同功异为问。安石滋不悦,使侍御史谢景温论奏其过,穷治无所得。轼遂请外,通判杭州。

纲 八月,夏人寇环、庆州,以韩绛为陕西宣抚使。

纲 九月,以曾布为崇政殿说书,判司农寺。

目 王安石常欲置其党一二人于经筵,以防察奏对者。吕惠卿遭父丧去职,安石遂荐布代之。布资序浅,人尤不服,寻罢。

山阴陆佃尝受经于安石,至是应举入京师。安石问以新政,佃曰:“法非不善,但推行不能如初意,还为扰民。”安石惊曰:“何乃尔?吾与惠卿议之。”又访外议,佃曰:“公乐闻善,古所未有,然外间颇以为拒谏。”安石笑曰:“吾岂拒谏者,但邪说营营,顾无足听。”佃曰:“是乃所以致人言也。”明日召佃谓之曰:“惠卿言‘私家取债,亦须一鸡半豚,已遣李承之使淮南质究矣’。”即而承之还,诡言民无不便,佃说遂不行。

纲 以刘庠知开封府。

目 庠不肯屈事王安石,安石欲见之。或以为言,庠曰:“安石自执政,未尝一事合人情,往将何语邪!”卒不往,而上疏极言新法非是。帝曰:“奈何不与大臣协心济治乎!”庠对曰:“臣知事陛下而已,不敢附安石也。”

纲 曾公亮罢。

目 公亮初嫉韩琦,故荐王安石以间之。及同辅政,知帝方向安石,凡更张庶事,一切阴助之,而外若不与同者。尝遣其子孝宽参其谋,至帝前略无所异,由是帝益信任安石;安石深德之。公亮以老求去,遂拜司空、侍中、集禧观使。苏轼尝从容责其不能救正变更,公亮曰:“上与介甫如一人,此乃天也。”然安石犹以公亮不尽阿附己,于是听其罢相。

纲 以冯京参知政事,吴充为枢密副使。

纲 策贤良方正之士,黜台州司户参军孔文仲。

目 诏举贤良,帝亲策之。太原判官吕陶对曰:“陛下初即位,愿不惑理财之说,不间老成之谋,不兴疆埸之事。陛下措意立法,自谓庶几尧、舜,然以陛下之心如此,天下之论如彼,独不反而思之乎!”及奏第,帝顾王安石取卷读,读未半,神色颇沮。帝觉之,使冯京竟读,称其言有理。台州司户参军孔文仲策凡九千余言,力论安石所建之法非是,宋敏求第为异等。安石怒,启帝御批,罢文仲还故官。齐恢、孙固封还御批。范镇上疏言:“臣所荐孔文仲,草茅疏远,不识忌讳。且以直言求之,而又罪之,恐为圣明之累。”不听。吕陶亦止授通判蜀州。

纲 罢翰林学士司马光。

目 光求去,上曰:“王安石素与卿善,何自疑?”光曰:“安石执政,凡忤其意如苏轼辈者皆毁其素履,中以危法。臣不敢避削黜,但欲苟全素履。且臣善安石孰如吕公著?安石初举公著,后亦毁之,彼一人之身,何前是而后非,必有不信者矣。”求益力,乃以端明殿学士知永兴军。

纲 冬十月,陈升之罢。

纲 贬秦凤经略使李师中知舒州。

目 管干秦凤经略司机宜文字王韶,请筑渭、泾上下两城,屯兵以抚纳洮、河诸部。下师中议,师中以为不便,诏师中罢帅事。韶又言渭源至秦州良田不耕者万顷,愿置市易司,颇笼商贾之利,取其赢以治田,乞假官钱为本。诏秦凤经略司以川交子易物货给之,命韶领市易事。师中言:“韶所指田,乃极边弓箭手地耳。又将移市易司于古渭,恐秦州自此益多事,所得不补所亡。”王安石主韶议,为削师中职,徙知舒州。寻进韶太子中允。

初,师中仕州县,邸状报包拯参知政事,或曰:“朝廷自此多事矣。”师中曰:“包公何能为?今知鄞县王安石者眼多白,甚似王敦,他日乱天下者必斯人也。”世贵其先识。

纲 翰林学士范镇致仕。

目 镇上疏曰:“臣言青苗不见听,一宜去;荐苏轼、孔文仲不见用,二宜去。李定避持服,遂不认母,坏人伦逆天理,而欲以为御史,反为之罢舍人,逐台谏。王韶上书肆欲欺罔,以兴造边事,事败则置而不问,反为之罪帅臣。及不用苏轼则掎摭其过,不悦孔文仲则遣之归仕,以此二人,况彼二人,是非得失,能逃圣鉴乎!”因复极言青苗之害,且曰:“陛下有纳谏之资,大臣进拒谏之计。陛下有爱民之性,大臣用残民之术。”疏入,王安石大怒,持其疏至手颤,乃自草制极诋之,遂以户部侍郎致仕。镇表谢,略曰:“愿陛下集群议为耳目,以除壅蔽之奸。任老成为心腹,以养中和之福。”天下闻而壮之。苏轼往贺曰:“公虽退而名益重矣。”镇愀然曰:“君子言听计从,消患于未萌,使天下阴受其赐,无智名,无勇功。吾独不得为此,使天下受其害而吾享其名,吾何心哉!”

纲 十二月,改诸路更戍法。

纲 立保甲法。

目 于是诸州籍保甲,聚民而教之,禁令苛急,往往去为盗,郡县不敢以闻。判大名府王拱辰抗言其害。曰:“非止困其财力,夺其农时,是以法驱之使陷于罪罟也。浸淫为大盗,其兆已见。纵未能尽罢,愿裁损下户以纾之。”主者指拱辰为沮法,拱辰曰:“此老臣所以报国也。”抗章不已,帝悟,由是下户得免。

纲 以韩绛、王安石同平章事,王珪参知政事。

纲 行募役法。

目 司马光言:“上等户自来更互充役,有时休息;今使岁出钱,是常无休息之期。下等户及单丁、女户从来无役;今尽使之出钱,是鳏寡孤独之人俱不免役。夫力者,民之所生而有;谷帛者,民可耕桑而得;至于钱者,县官之所铸,民之所不得私为也。今有司立法,惟钱是求,岁丰则民贱粜其谷,岁凶则伐桑枣、杀牛、卖田得钱以输,民何以为生乎!此法卒行,富室差得自宽,贫者困穷日甚矣!”帝不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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